学术界的势利(杂文)
本帖最后由 陈林森 于 2015-6-29 22:01 编辑学术界的势利
陈林森
上世纪80年代以后,我开始研究修辞学。当然,我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很惭愧。因为我既不是科班出身,也没有任何相关文凭,更没有专业导师。我的工作单位也不是大学或者科研院所,当然也没有学术头衔和学术职务。从80年代至今公开发表修辞领域的论文20余篇,90年代在安徽大学的袁晖教授推荐下加入了中国修辞学会华东分会。但是位卑言轻,在学术界产生的影响甚微。同时也领略了学术界中的因人废言的势利。
我在《语文战线》1984年第7期发表《同体比喻浅议》一文,提出了前所未有的“同体比喻”的概念,这个观点颠覆了传统比喻理论的基石。这篇文章引起了学术界的注意,《修辞学习》1987年第4期上发表张乃立的文章《比喻辞格的心理活跃点试寻——“同体比喻”小议》,他的结论是:“同体比喻”这一概念本身很难成立,它在修辞理论中也是无法占一席之地的。在学术问题上,见仁见智是很正常的,何况我的研究并不成熟,所以对这篇争鸣的文章我是非常欢迎的,也说明我的论文引起了一定的反响。但是张乃立的文章,自始至终没有提到我的名字,甚至没有交代我的论文的题目和发表的期刊,在篇末的注释中,仅出现了另两部权威著作的书名。在不得不提到在下的时候,是这样措辞的:“近来有人著文提出……”“持‘同体比喻’论者……”,也就是说,我的尊姓大名被“有人”“论者”轻轻地忽略掉了。我当时奇怪,纵然我是何等草根的身份,纵然我是何等的卑微,既然你是和我展开讨论,那么你的地位应该是与我平等的,我们之间应当平等地展开讨论。而且作为一篇严肃的论文,你的对立面是谁,他的论文的题目是什么,发表在何杂志哪年哪期上,这至少要予以交代,这好像是一条底线。再说,读者读了你的论文,可能也希望找到对立面的文章,进一步研究,或者对支持你的观点起某些作用,可是读者读了张乃立的论文,在当时的年代(还没有互联网),要找到我的论文几乎是不可能的。
这件事还没有完。几年之后,《修辞学习》又发表戚中根的文章《谈同体比喻的合理与失误》(1990年第2期),他的基本观点是:同体比喻,根据论者所显示的材料及其观点,有其合理之处,也有其不足的部分。认为对同体比喻的一概否定有失偏颇。显然他是针对张乃立的文章。无独有偶,戚文也是用“论者”来代替我的名字,但我认为戚先生也许是没有责任的,他很可能仅仅读到了张文,而因为张文未介绍出处,在那个年代,戚先生有可能找不到我的原文。他之用“论者”来代替“同体比喻”的提出者,可能是出于无奈,而不是本心所为。
第二件事,是我在《修辞学习》1986年第6期发表论文《“合喻”初探》,提出了又一个新概念——“合喻”。这一次提出的观点要比前一篇论文成熟多了,分析详尽,例证丰富,论证严密,这篇论文发表以后,我还在尔后的多篇论文继续补充其论点,充实例证,进一步发挥。后来我写了《从组织结构看比喻的多样化》,从宏观上,对比喻的各个具体类型(小类,包括反喻、强喻、逆喻、互喻、博喻、合喻)进行了统筹定义,从逻辑上进行了划分和比较,阐发了我对比喻修辞现象的整体观点,是一篇关于比喻修辞形式的集大成的研究成果。在我第一篇关于“合喻”的论文发表后,王文强先生在《修辞学习》1994年第4期上发表《陈衡哲散文:合喻的富矿》,认同我的观点,用我的观点去分析中国现代著名女学者陈衡哲散文中的修辞现象。该文一开头就说:“1986年6期,《修辞学习》发表了《“合喻”初探》一文,曾使笔者的同题探讨为之中辍。”他的意思是说,我的论文甫一发表,他就注意到了,而彼时他也正在研究这一课题;如果不是我的论文抢先出笼,“合喻”的发明权就是王氏了。然而,王先生在开头提到我的论文题目后,就不再提及,整篇论文再也没有出现与我和我的论文有关的话题了。他们(张、戚、王)都不约而同地拒绝或者说是回避我的卑微的名字。
近日因为写作的需要,我在百度上搜索“合喻”,相关的资料甚少,第一条是我的《“合喻”初探》,第二条是《论合喻》。后者的作者是安徽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张健,发表在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第二卷第4期(2003年12月),此时我的《“合喻”初探》已经发表17年了。然而张健的论文完全避开“合喻”概念最早提出者和最早发表的论文,全文更是完全不提我的名字,俨然“合喻”的发明权已经改姓“张”了。难道是张健先生在完全没有读到我的论文的前提下,殊途同归地发明了同一修辞学概念吗?作为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该校学报常务副主编(现在已升任为教授和主编了——笔者),并且我们可以断定他应是大学相关专业至少是硕士研究生吧,他在研究修辞课题时,能够不去查阅相关资料吗(2003年我国互联网已经初步发育,而且大学图书馆藏书应该也具备基本的资料吧,再说修辞学是相对冷门的学科,它的相关资料的数量还远未达到“浩如烟海”吧)?“合喻”作为尚未进入修辞学辞典和专业教科书的新概念,张教授如果是第一次提出来,难道不需要作出最起码的交代?比如我的《“合喻”初探》在关键的地方作了如下说明:这种比喻格式,我们称之为“合喻”,云云。既然你不敢公然声称“合喻”的新概念是你张某人率先提出来的,那么它出自何处呢?在别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新的研究成果,怎么可以对前人(不含任何感情色彩或代际、年龄内涵)的相关成果特别是初始提出者只字不提呢?这难道不是贪他人之功为己有,这难道不是一种学术上的不端行为吗?纵然张教授刻意更改我的定义,更换我的例证,然而你可以问心无愧地说,你的这篇论文完全没有受到我的论文的影响和启发吗?你的论文难道和我的初始论文毫无关联吗?你难道没有一点起码的感恩心理吗?你怎么连王文强先生的那点勇气也没有呢?
当然张健的所作所为也是有其恃而无其恐,其原盖出于对方是个小人物,虽然不是远隔万里,但估计一辈子也发现不了自己的成果被窃取的情况,或者发现了也奈他不何。据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介绍,张教授发表了400多篇论文,已经晋升为正教授和学报主编,但他的论文中又会有多少不是那么光明正大的呢?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对张健的介绍和形象图片:
张健,教授、院级教学名师、优秀学报主编,现任职教研究所所长、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主编。主要从事大学语文、财经应用文等课程的教学。先后发表论文40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约50多篇,完成教育部和省级课题30多项。主要研究领域为高等职业教育整合及课程论。
陈老师是大师级的人物,您那严谨的治学态度,是值得初学者学习。希望您能多为后来者补补课,只是太辛苦您了!
本帖最后由 游走的画笔 于 2015-6-29 22:00 编辑
所谓的高层,确势利。弥盖真相,纵任这种学术界的偷盗行为并明目张胆合法化了。可怕!气愤!!!
学术界确实是这样。为了突出自己的原创性,故意对原始文献不引,漏引。学术界是高度以来自我规范的行业,但也同样鱼龙混杂。可能对名望的追逐,没有哪个行业能超过学术界了,因为在这里,名气就是一切。 emases 发表于 2015-6-29 23:55
学术界确实是这样。为了突出自己的原创性,故意对原始文献不引,漏引。学术界是高度以来自我规范的行业,但 ...
有也切肤之痛才明白这个行业的黑暗,知识分子也这样龌龊,打压别人,抬高自己。 民义 发表于 2015-6-29 21:48
陈老师是大师级的人物,您那严谨的治学态度,是值得初学者学习。希望您能多为后来者补补课,只是太辛苦您了 ...
过奖了,我是个实足的小人物,彻底的草根,除了有一份体制内的退休工资,基本上也就是社会最底层了。 游走的画笔 发表于 2015-6-29 21:56
所谓的高层,确势利。弥盖真相,纵任这种学术界的偷盗行为并明目张胆合法化了。可怕!气愤!!!
我别无所求,只是对他们完全不尊重别人的劳动感到气愤。即便是你否认别人、批评别人的文章,那还是别人的文章触发了你写作的灵感,别人的文章至少有值得批判的水平,最 重要的是平等意识,这本来是知识分子所追求的目标。 陈林森 发表于 2015-6-30 07: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过奖了,我是个实足的小人物,彻底的草根,除了有一份体制内的退休工资,基本上也就是社会最底层了。
老师过谦了!一切都是内心的感想!
不过名利而已,老师莫放心上,哪只此处,社会各处不都如此,这就是社会的本来面目而已,是我们把社会过于理想化。对了 读书时曾有幸听过您的一堂课 不止这个领域。是我们这个社会无法言说的痛。相信你也只是说出来而已,才不花心血去理论甚至打官司。愿更多的人踏着你的梯子攀得更高。我们将继续看你的文,然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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