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目击证人来做证
本人:桂九南。7月16号中午两点左右,骑摩托车从南康大道人民医院大门往派拉蒙方向行驶,被一辆别克轿车(赣G9A277)超车剐蹭到1,当时就摔倒在地(在文化宫路口至原七七八家电马路边)。肇事车主未曾刹车直接逃逸,在红绿灯路口因会车停留了几秒,之后右拐逃逸。本人报警,警察称派拉蒙路口监控损坏,并无数据存储,在4点21分才恢复。所以取了一小对面的监控,但是这个监控看不到事发现场,只能认定车牌。本人要求负责本案的交警做痕迹鉴定,交警称车主16号下午已去西安旅游,要到月底回来。因交警经费紧张,要等车主回来,若不承认才能做痕迹鉴定。事发时现场有目击证人,本人想通过微信平台找到目击证人,请大家帮忙转发传阅。本人手机号18179227019(微信同步)再次感谢大家花时间看完 请交警同志查下赣G9A277车能否合法上路,摩托车能否合法上路,如摩托车没牌照和驾驶员没有摩托车驾驶证,就属无证驾驶机动车 上星子网 发表于 2017-7-24 12:46请交警同志查下赣G9A277车能否合法上路,摩托车能否合法上路,如摩托车没牌照和驾驶员没有摩托车驾驶证,就 ...
你懂法不,肇事后逃逸全责。不懂去问你度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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