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狗撞倒女婴致十级伤残,狗主拒赔10万并搬家
12月13日,从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2017年发生的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冯某,2018年12月7日在被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拘传后仍拒绝履行生效判决,已于当日下午被司法拘留。该事件还要从2017年12月29日说起。当天许女士抱着自己七个月大的女儿廖某某在三亚市金鸡岭社区一路口附近散步时,不料从身后窜出一条大狗,将许女士绊倒,导致女婴也摔倒在地,造成头部、脸部和腿部不同程度的损伤。事故发生后,女婴廖某某的父母将该狗的主人冯某告上法庭。案经城郊法院审理,经司法鉴定廖某某因摔伤导致左股骨远端骨折累及骨骺评定为十级伤残,法院由此判处冯某赔偿廖某某损失人民币10万余元。
女婴廖某某的母亲许女士说:“孩子那种痛苦我不知道她怎么去承受过来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去照顾她,我不想去想那些事,因为心里太苦太憋屈了,她太委屈了我不敢去想,我没办法我想不出来。”
判决生效后,冯某却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无奈之下,女婴廖某某的监护人于2018年7月25日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女婴廖某某的母亲许女士哭诉:“我就在想我一定为我宝宝讨回这个公道,因为她受太大罪了,宁愿是我的话我无所谓,但是这事关于我的小孩,关于我的小孩一生。”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冯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不料,冯某却跟执行法官玩儿起了躲猫猫,法定期限届满后不但未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在接到执行法官的电话时,冯某嘴上答应着来法院协商赔偿事宜,挂了电话便没有了下文。执行法官认为冯某的行为属于逃避履行责任,遂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并作出拘留决定书,准备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然而,就在强制执行工作进入关键阶段的时候,冯某却搬了家,早已不知所踪,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吴忠表示:“我们在2018年11月26日就已经决定对其拘留,但一直在寻找,一直到12月7日才找到他,经过释法明理教育,督促他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但他仍不履行。”
为维护司法的尊严及权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冯某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以示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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