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搭顺路同事半路出事故,医疗费谁出?
好心搭顺路同事半路出事故,医疗费谁出?因为骑电动车送同事回家的途中遭遇车祸,市民周先生最近郁闷不已:“一辆三轮车把我撞倒了,坐在我电动车后座的同事受伤不轻,现在要求我承担一部分医疗费。”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昨日,浔阳晚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市民:骑电动车载人被撞倒,伤者医疗费“有缺口”据周先生介绍,他是一名保安,5月11日傍晚,他下班后准备骑电动车回家时,遇到了同在一个单位上班的保洁员刘女士。“因为我回家要路过她家门口,所以刘女士提出让我载她一程。”考虑到顺路,周先生便同意了。周先生告诉浔阳晚报记者,当天18时50分左右,他骑车载着刘女士经过一条岔路时,一辆行驶在电动车左边的三轮车突然变道右拐。“当时我已经尽量往右想要避开对方,但三轮车好像根本没有看到我们,一点避让的动作都没有,最终将我们撞倒。”周先生表示,摔倒后,他发现自己只是脚上和手肘有一点擦伤,而刘女士则受伤不轻:“左脚被三轮车的车架挂出一个大口子,右脚在摔倒时与人行道旁凸起的水泥块摩擦,血肉模糊。”随后,周先生和三轮车的驾驶人一起将刘女士送到医院。“这起事故明显是三轮车全责,我让他承担刘女士的医疗费,但对方却表示没有那么多钱,只留下4000元就离开了,现在电话也不接。”周先生表示,他咨询过医生,刘女士的医疗费用大约需要7000元,“加上误工费和营养费,大约是一万元出头”。随后,在周先生的带领下,浔阳晚报记者在医院见到了受伤的刘女士。刘女士称,自己家的经济条件不好,无力承担此次受伤医疗费用。“我希望骑三轮车的人和周先生支付医疗费用。”刘女士说,目前骑三轮车的人支付了4000元,周先生支付了1000元,但与实际费用仍有差距。对于刘女士的说法,周先生表示不认同:“之前的1000元只是看到刘女士比较困难才垫付的,出事前,是她主动提出让我送她,而且我们都是被三轮车撞倒的,我为什么需要支付她的医疗费呢?”律师:应按事故责任确定赔偿责任,被载人无责对此,浔城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表示,在交通事故中,被载人受伤,被载人没有责任,被载人受伤的医疗费用由本次事故的责任人负责赔偿。“按照周先生的描述,虽然他违反了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规定,但与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所以三轮车驾驶员仍应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律师表示,具体的还需要交管部门来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如果三轮车驾驶员应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那么刘女士的医疗费用就应该由三轮车驾驶员来承担;如果周先生也有责任,则也需要按比例承担部分医疗费用。”律师表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律师说道。就在浔阳晚报记者发稿时,再次接到周先生打来的电话。“骑三轮车的人刚才又送来2000元,还承诺不会再‘消失’了。”周先生表示,目前刘女士仍在接受治疗,具体的赔偿他们会待刘女士伤愈后协商。(来源:掌中九江)
法律是人性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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