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 发表于 2011-3-11 15:05:32

江西律师易胜华扬名京城

江西律师易胜华扬名京城
挑战凤凰网力战网络侵权,向红十字会发难

    人物简介:易胜华,江西九江人。曾在首届国家司法考试中,考进全国前50名。 现为中国目前最大律师事务所之一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职务犯罪部主任。

他是在汶川地震后,根据《国旗法》,第一个提出“全国下半旗哀悼”的公民。

他也是对红十字协会“捐款管理费”第一个发难的律师。

他第一个关注网络侵权并力战凤凰网。

他是在京江西律师易胜华。

在成为一名律师之前,易胜华是九江一名普通的警察,谁也不知道他心里对法律的热爱。

2001年那个春节,易胜华给高中时代的恩师陈林森拜年,在一番长谈之后,老师鼓励他去追随理想,报考律师。

怀着对法律的热爱,他开始潜心准备律师资格考试。当年的律师资格考试因司法改革而取消。2002年3月,易胜华以首届全国司法考试江西九江地区第一名——全国前五十名的成绩进入律师行业,很快他在法律界崭露头角。

庐山大火烧出他的名气

初出茅庐的易胜华,在九江一家律师事务所修炼实战经验。

让他一战扬名的转折,来自于2004年。

那一年的3月9日,风景秀美的庐山发生特大森林火灾,在扑救山火的过程中,一名消防武警战士壮烈牺牲,数十名战士和群众受伤,失火面积330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86万元。

易胜华是失火者钱某的辩护律师,自接受委托后,他认真研究案卷材料之余,还注意到,被告人钱某虽然闯下弥天大祸,但还是有许多令人怜悯的地方。

由于案件的影响特别大,当地法院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庭审,包括上级政法部门的骨干和本地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单位的群众代表。面对近千名旁听群众。

初出茅庐的易胜华充满自信,从火灾的气候因素、防范措施的疏漏等方面展开论述,结合钱某家庭令人同情的处境(母亲高龄、弟弟精神病、女儿年幼、家境异常贫困)和国内相关司法判例,请求法庭对钱某从轻处罚,让他以实际行动弥补自己的过失。

庭审过程中,钱某泣不成声,当庭下跪,向牺牲的武警战士忏悔。旁听群众深受感动,庭审获得了良好的效果。法庭最终采纳了易胜华的辩护意见,对钱某从轻处理。

经过这一次的辩护,易胜华在律师界初露锋芒。

状告“凤凰”成就网络维权第一家

在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后,易胜华渴望更大的发展。2006年,他挥师北上,由江西到北京发展,加盟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首都,为易胜华的法律活动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舞台。而一场状告凤凰卫视网络侵权案获胜,再一次使他声名大振。

  当年7月,易胜华对发生在深圳市的某案例有感而发,写了一篇法律时评《二奶无罪》,发表在个人博客上。2007年3月,易胜华在凤凰卫视所属知名网站“凤凰网”上看到一篇文章,全部内容来自他的《二奶无罪》,但未注明作者,且转载时对原作进行了不适当的删改,歪曲了易胜华的意图。

  易胜华当即与凤凰网取得联系,以律师函的方式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赔礼道歉,但对方不予理睬。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易胜华决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07年4月2日,易胜华正式起诉凤凰卫视控股有限公司侵犯其网络著作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经过几番较量,凤凰卫视终于和易胜华达成调解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易胜华撤回对凤凰卫视的起诉,被告方立即停止使用易胜华的原创作品,向原告支付赔偿金25000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在凤凰网公开向易胜华致歉。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侵权已经成为版权侵权案的“重灾区”。易胜华说,他不过是希望以一个律师的经历,来告诉更多因网络而受侵权的人,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利。

挑战世界五百强

而面对强有力的对手,江西人的不依不饶的个性显露无疑。

有一家汽车金融公司,其母公司是在“世界五百强”中名列前茅的汽车生产商,在它的身后有强大的律师团队和丰富的公关经验。一位客户在购买该公司汽车时采取了分期付款方式,没想到出现了两份同样金额的信用贷款,客户只好提前还贷,但重复记录并未消除,多次投诉未获解决。易胜华接受委托后,查阅资料,搜集证据,聘请财务顾问,很快形成了自己的判断。

易胜华在律师函中,提出了四项要求:一、立即修正客户的信用记录;二、向客户书面说明事件发生的过程,并严肃处理责任人;三、登报道歉;四、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0万元。

易律师向记者解释:关键在于一、四项,第一项是解决问题,第四项是补偿因对方失误给客户带来的损失。

对方收到律师函后很快来电话表示道歉,并说明对信用记录已做修正,但将问题归结为“操作失误”,表示其他三项条件不能接受。对方在电话中表现了一定程度的傲慢和不屑。易胜华没有妥协,表现出我方的坚决态度,给对手造成了无形的心理压力。

对方谈判代表是一名资深律师,是实战经验丰富的强劲对手。在谈判中,对方充分领教了易胜华这块“难啃的骨头”,企图绕过律师,直接与客户交涉。

易胜华指出对方代表缺乏诚意,强烈要求该公司更换谈判代表,迫使公司的中国籍总裁亲自到律师事务所会谈,最终达成协议:除了确认信用记录已做修正之外,该公司以书面方式向客户出具道歉信,并补偿客户十六万元的经济损失。这个数字远远超出了客户的期望值。

迄今为止,易胜华在高手如林的京城律师界,占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

汶川之灾再现影响力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易胜华深诣此理,所以在工作之余,将更多的热情与精力投入至法律的教育当中,赣人刚正不阿的特点在易胜华身上展现得淋漓尽致:他应邀担任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生联合导师,担任了北京高校辩论赛、职场挑战赛、模拟法庭竞赛等活动的嘉宾评委,承担起“教书育人”的责任。也曾多次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媒体担任法制节目嘉宾,对法律热点问题进行深度分析。

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发生。消息传来,易胜华律师感慨之余,第二天便在博客上发出呼吁,请求政府依照《国旗法》的规定,对死难者下半旗哀悼。易胜华的呼吁在互联网上发表后,得到了很多人的响应,也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务院下发通知,全国下半旗哀悼三日,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随后,易胜华又注意到红十字会对地震捐款收取“管理费”,立即致电中国红十字会,指出对捐款收取“管理费”违反法律规定。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当即表示,一定会将他的意见转达给领导。几天后,红十字会有关领导对新闻媒体公开表示:对各界人士的捐款一律不得收取“管理费”。

这个江西律师的声音,铿锵有声。

如果说易胜华在京几年最大的成就,莫过于他的盈科律师事务所。这个倾注了他全知心汗水的律师事务所,是中国目前规模最大、专业服务能力最强的事务所之一。现已建成上海、广州、天津、南京、呼和浩特、沈阳、昆明、青岛、苏州、厦门10家分所,正在筹建向全国扩张。

而故乡江西,更是易胜华的时时刻刻心之所系。随着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由此带来的巨大发展机遇令人瞩目。他正筹划进军江西,回家的路,近了。

来源:晨报记者   查威

海岛 发表于 2011-3-11 21:04:23

星之子,子耀京城,值得星子人骄傲的----易律师

蚂蚁 发表于 2011-3-14 23:40:38

CYQ 发表于 2011-3-12 16: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路过~~~顶一下

你狂顶,把这个帖子都沉了,我再次顶起来

向威 发表于 2011-6-6 22:08:12

我们星子人的骄傲,加油。{:soha1:}

米多ㄣ 发表于 2011-6-6 22:21:42

{:12:} 星子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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