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芽 发表于 2020-8-20 18:01:43

庐山市第三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通告

庐山市第三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九江市2020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庐山市2020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要求,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规范我校招生入学行为,特制定本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生计划
根据《庐山市2020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要求,庐山市第三小学一年级计划开设8个班,每班额定学生数45人,共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360人。
二、招生范围
星光大道以北--秀峰大道休闲广场至市新华书店路段以北--庐阳路以东,原白鹿镇管辖地的夏家垅自然村为庐山市第三小学招生片区。
三、招生年龄条件
新生年满6周岁(截至2014年8月31日24时)
四、登记与录取方法
    按以下顺序分成三个类别和若干个批次,按照分类登记、分批次录取的原则进行招生,直至足额完成招生计划。(类别和批次详情见《具体情况说明》)

五、登记时间安排
1.8月20日,学校发布《招生公告》。
2.8月22日,第一类生源到学校预约登记。
3.8月23日-24日,如果还有学位,第二类生源到学校预约登记。
4.8月26日-27日,如果还有学位,第三类生源到学校预约登记。
5.每日登记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2:30-5:00
六、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
1.登记时户口本、房产证及其他所有证件原件与复印件都必须出示。
2.《具体情况说明》中4-8点所涉及的各类人员,8月21日-22日,将相关证明材料交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体局二楼教育股)审验,由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交由相关学校按相应类别及批次办理入学登记。
3.学校必须严肃招生计划,规范招生秩序,严格材料审验,广泛接受监督,对违反招生政策的行为及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庐山市第三小学
2020年8月20日
具 体 情 况 说 明
一、登记与录取方法
(一)三个类别
第一类:本人户籍或父母至少一方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现役军人 和当年军转干部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市政府统一规划拆迁的拆迁户子女;本市引进的高级人才子女;市外来庐投资客商(含主要股东)人员子女;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禁捕退捕上岸渔民子女;本校教职工子女。
第二类:第一批:父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拥有自主房产或公租房、廉租房的适龄儿童;第二批: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同一户口本上的其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拥有自主房产或公租房、廉租房的适龄儿童。
第三类:第一批:外县来庐经商、务工人员子女;第二批:南康镇辖区外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二)录取顺序
第一类招录完成后,第二、第三类生源按批次顺序依次招录。若招录至某一小批次达到或超出招生计划,则不再录取下一批次的学生。录取本批次学生数如果超出招生计划数,则将本批次学生通过摇号严格按计划数招录。
二、招生工作程序
1.8月20日,学校发布《招生公告》。
2.8月22日,第一类生源到学校预约登记;8月22日下午5点半,公布第一类生源预录名单和空余学位数。
3.8月23日-24日,第二类生源到学校预约登记。8月24日下午5点半,公布第二类生源预录名单(或预约登记名单)和空学位数。(8月26日前,第二类生源登记人数多于学位空余数,就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学名单 ,确定最终招录名单,并向社会公示,该校本年度招生结束)。
4. 8月26日-27日,第二类生源未能招录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相对就近原则到城区其他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或邻近乡镇预约登记;同时第三类生源按相对就近原则到城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预约登记,8月28日前,各校公布第二类生源调剂补录名单和第三类生源预录名单(或预约登记名单)及空余学位数(8月28日前,第三类生源登记人数多于学位空余数,且需要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学名单的学校完成公开摇号,确定最终招录名单,并向社会公示,该校本年度招生结束)。
三、相关规定
1.户籍是指适龄儿童、学生本人在户口簿上的登记地址。近年发生户籍迁移的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迁移至现址。
2.自主房产是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同一户口簿上的其他监护人持有的住宅用房的全部产权(查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且实际居住(3个月生活用水、用电发票原件),房产证(不动产证)取得的时间必须在上年12月31日前。公租房、廉租房查验市房管部门颁发的租赁证,非住宅用房产权不得作为入学条件。利用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入学,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因在银行按揭抵押或在办理中而无法提供的,须提供居民户口薄、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商品房购房合同及3个月生活用水、用电发票原件;自建房、小产权房户需提供镇、村(社区)证明、居民户口簿及3个月生活用水、用电发票原件。以上要求提供的居民户口、房产、合同、水电发票等资料,户主姓名必须一致。
   3.进城经商务工随迁子女资格认定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经商人员出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提供由市场监管局出具的股东或合伙人身份证明),务工人员出示单位用工合同,或其他能证明在城区经商务工的证明材料。
(2)租住房屋协议。
4.近两年(2018年9月-2020年8月)按照市政府统一规划拆迁的拆迁户,确因客观原因未能迁移户口的,凭《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现居住地租房协议、适龄儿童学生系被征迁户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经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可在现居住地片区学校就读。
5.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凭相关证明、军转干部和现役军人子女凭所在部队出具的相关证明、国家综合消防救援人员凭市消防救援支队证明、本市引进的高级人才凭市人社局证明、外地来庐投资客商(含主要股东)子女凭市商务局证明,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凭卫健委证明,禁捕退捕上岸渔民子女凭农业农村局证明,由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就近安置。
6.本校在职教职工子女,可选择在本校入学。
7.市工业园区企业高管及优秀员工子女(以市工业园区开具的证明文件为准),经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小学阶段原则上由第二小学接收。
8.符合进城经商务工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外县来庐经商务工随迁子女和涉及到城市建设及重点项目建设等其他情况的特殊人群子女,经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按所在类别就近安置。

庐山市第三小学2020年秋季
插班生招生情况说明
按照《庐山市2020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要求,特将我校2020年秋季插班生招生情况进行说明:
1.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自2020年开始,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入城区小学就读只在秋季开学前办理,原则上学年中途(含春季开学)一律不接收插班生。(在市外务工子女返回户籍地就读除外)
2.目前,我校各班学生数均已超过上级规定的标准,原则上不再接收转学插班生。
3.反对择校性转学。


庐山市第三小学
2020年8月20日

温 馨 提 示各位家长、各位同学:
因学校东门改建,工期至9月底,在此期间请绕道学校南门或西门进入校园。为此给你们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庐山市第三小学
2020年8月20日




蚂蚁 发表于 2020-8-20 18:37:46

请相互转告

仅此 发表于 2020-8-20 19:15:23

难道有房在范围之内还不行吗?

linxu1989918 发表于 2020-8-20 19:41:55

报名要带小孩过去?

张开就火 发表于 2020-8-20 19:53:03

能让农村来的都能上

時光擱淺盛夏 发表于 2020-8-20 20:01:51

能让农村来的都能上

养猪的仙女 发表于 2020-8-20 20:06:47

如果农村小孩想去读的话没房产证之类的 是不是就报不了名?

腊梅晓寒 发表于 2020-8-20 21:44:03

我想知道新一小的

沙滩 发表于 2020-8-21 00:02:55

路过

踏雪寻梅 发表于 2020-8-21 05:01:41

道道的、条条的,蛮多的。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庐山市第三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