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浔阳区和濂溪区将增设共11处电子警察设备
浔阳区
为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进一步加强对大货车、危险品运输车闯禁行的管理力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第十六之规定,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启用浔阳区范围内10处电子警察,用于抓拍大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现将启用电子警察设备设置的地点公告如下,公告期限为10日。
温馨提示
一、禁行车辆类型:核载质量1.5吨及以上的中、重型货车以及危险品运输车;
二、禁行时段:全天候;
三、禁行区域(附示意图):
长虹大道(口腔医院路口-十里转盘路口)禁止大货车驶入(包括长虹立交桥);十里大道、庐山路、庐山北路(十里转盘路口-滨江路口)禁止大货车驶入;滨江路(龙开河路口-白水湖路口)禁止大货车驶入;长虹北路(白水湖路口-口腔医院路口)禁止大货车驶入;以上道路闭合形成大货车禁行区域,禁行区域内的所有道路24小时禁止大货车通行。
四、浔阳区内允许大货车通行的线路:滨江东路、长虹东大道、琴湖大道。
五、对于确需进入浔阳区禁行范围内的大货车和危险品运输车,须到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一大队申请通行证,经审批后方可在规定时间、路线范围内通行。
特此公告
2020年8月25日
濂溪区
为有效遏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濂溪区新增1处电子警察,现将该电子警察设备的设置地点公告如下,公告期限为10日。
特此公告
2020年8月25日
来源/第一大队、第三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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