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老王 发表于 2020-9-2 09:19:57

破坏军婚,批捕!

据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号8月31日消息,近日,该院以破坏军婚罪对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详情如下:

近日,我院以破坏军婚罪对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现役军人陈强(化名)与王洁(化名)于2019年7月登记结婚。婚后,陈强长期在外服役。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与王洁系同事关系,且明知王洁系现役军人的配偶,仍与其私下交往发展关系,进而以男女朋友名义同居生活。

目前,该案正在继续侦查中。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来源: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

庐山观察 发表于 2020-9-2 10:32:38

这做法太恶劣了!

踏雪寻梅 发表于 2020-9-2 09:51:46

路过,路过。

腊梅晓寒 发表于 2020-9-2 09:55:19

就该批捕

心中有爱@ 发表于 2020-9-2 11:08:43

不应该呀不应该

洋葱和土豆 发表于 2020-9-2 12:28:25

就是一般人也不要破坏别人的婚姻

冰航姐 发表于 2020-9-2 12:41:54

路过,就是路过。

@云飞先生 发表于 2020-9-2 12:43:45

洋葱和土豆 发表于 2020-9-2 12:28
就是一般人也不要破坏别人的婚姻

一般人只能算自由婚姻,或者算女方重婚罪

豆芽 发表于 2020-9-2 14:09:31

解放军,不可亵渎

小王老王 发表于 2020-9-2 20:15:58

心中有爱@ 发表于 2020-9-2 11:08
不应该呀不应该

你要表达清楚,是不应该破坏军婚还是不应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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