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吊销驾驶证!九江两名醉汉驾车结果惨了!
“酒后开车害人害己”,虽然这句话人人都知道,但还是有人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驶。10月15日,2名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违法人员被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二大队民警送进看守所。
9月5日19时02分许,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二大队事故中队处理民警接到报警,在九园路中段有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冲入树丛。民警迅速出警,在现场发现一辆小轿车与路沿石发生碰撞后冲入树丛致使车辆损坏,绿化带树木被毁坏。经现场检测,驾驶车辆的嫌疑人居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57.3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无独有偶, 9月20日15时09分许,张某某也因醉酒驾驶小型轿车沿开发区都昌路北向南行驶至八里湖北大道路口时,与同方向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致两车损坏,电动车主受伤。经现场检测,张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21.28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目前,上述2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依法刑事拘留,同时还受到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后续将移送检察机关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们将继续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不断开展各类酒驾整治行动。同时,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请不要存有侥幸心理,切勿酒后驾驶、以身试法。”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二大队民警说道。
来源:九江报业融媒
惩罚的好
喝酒不能开车
我也想说惩罚的好
特讨厌这种喝酒不负责任的害人
路过
好。。。。。
最好重罚,看他还那样波。
倒霉的孩子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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