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全面禁止生产!很多庐山人家里都有!
近日,国家药监局在其网站发布《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履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以下为通知全文▼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履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有关事项的通知药监综械注〔2020〕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会同相关部委2017年发布的第38号公告(以下简称38号公告),《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以下简称《汞公约》)自2017年8月16日起对我国生效,其中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为贯彻落实《汞公约》和38号公告,做好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的注册和生产有关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已经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原注册证在证书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注册证有效期届满可以申请延续注册,但限定其注册证有效期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
二、 已经按照医疗器械受理的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继续按照医疗器械进行审评审批,准予注册的,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限定其注册证书有效期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
三、 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指导辖区内相关企业做好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汞公约》及38号公告有关要求。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2020年10月14日
汞俗称水银,是常温下唯一呈液态的金属,大量应用于各种产品和工艺中。汞及其化合物的产生、使用和排放会造成环境污染,严重时引起人类和哺乳类动物神经、免疫、生殖系统的机能紊乱,尤其对胎儿和孕妇有较大影响。
以水银温度计为例如果不小心将其摔碎我们该怎么正确处置呢?
来源:中国质量报、国家药监局
哦,这个我还真没有
曾经摔碎过一支,丢进了垃圾桶。我是不是处理方法错了?
长西岭佬 发表于 2020-10-21 13:18
曾经摔碎过一支,丢进了垃圾桶。我是不是处理方法错了?
对环境应该也污染
长西岭佬 发表于 2020-10-21 13:18
曾经摔碎过一支,丢进了垃圾桶。我是不是处理方法错了?
我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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