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一男子“酒壮色胆”,对女店员实施猥亵!
10月28日凌晨,刘某某(男,29岁)在白洋路某足店内洗脚期间,借酒壮胆,竟然用手触摸该店员工胸部位置,在该员工发现其行为挣脱后,刘某某不但不感到羞愧道歉,反而肆无忌惮的在其身上以到处乱摸的方式实施猥亵,该店老板在了解情况后上前劝阻过程中却遭到刘某某推搡。城镇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将该男子传唤至办案中心接受调查,经询问,刘某某对其醉酒猥亵女店员的行为感到非常懊悔,但是在法律面前没有后悔药。目前刘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来源:都昌城镇警事
胆子够大的呀
胆子够大的呀
色胆包天进牢门
酒壮人胆啊,哈哈
哎,人不能自控,跟畜生有什么区别
丢人丢到姥姥家啦
打他打他打他
抓进去多关关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