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府公布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今年我省调整的人员范围为企业 和机关事业单位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根据人社部、财政部文件精神,按照省政府民生工程要求,我省2020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略高于全省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企业平均增幅略高于机关事业单位平均增幅的原则确定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兼顾公平与效率。
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原则,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38元。
挂钩调整体现“长缴多调、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企业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挂钩,对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一年增加3元调整。
机关事业单位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每人每月按本人2018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2.8%增加。
倾斜调整体现对退休早、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各类群体的统筹照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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