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罪”入刑后江西首案宣判!女子获刑半年罚款2000元
不顾他人的生命安全南昌一女子从楼上抛下剪刀、菜刀因构成高空抛物罪被判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据悉该案是“高空抛物罪”入刑后江西省的首例判决3月16日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黄某高空抛物一案被告人黄某在租住房内与他人因琐事争吵对方手持菜刀以自残相要挟黄某借机抢下菜刀双方情绪平稳后
趁对方去卫生间之际将菜刀、剪刀从阳台下窗户抛下菜刀、剪刀掉至一楼公共道路后被摔断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虽未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后果,但结合其抛物的高度、抛掷物品的物理属性、掉落的公共区域位置、不特定人员出现的可能性等情节,被告人黄某的行为严重危害了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希望每个人都能提高安全意识做好防范措施拒绝高空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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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昌高新法院
判得好,警示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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