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纠纷妥善调解 民警获赠锦旗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庐山市公安始终坚持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尺,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集中精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1月26日,群众占先生将一面印有“人民卫士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庐山市公安局华林派出所民警手中,对他们在交通处理事故过程中尽心尽责的工作态度和为民解忧的良好职业道德表示感谢。
事件经过
11月25日,宋某某驾驶摩托车沿G532国道由南往北行驶,行驶至星子镇廖花村细湾詹家路口处刮碰到马路右侧的行人占先生,造成占先生受伤及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同时将情况向上级汇报,并认真仔细勘查事故现场,全面广泛收集证据,始终把案件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挂在心上。本着以人为本、依法办事的方针,迅速办案,通过耐心的说服教育,苦口婆心的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化解了矛盾。事故当事人被他们秉公执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态度所感动,于是满怀感激的送上了这面锦旗。
庐山市公安提醒:
路面行车注意交通安全,如果有轻微交通事故的发生,可以通过协商或报警处理,相互埋怨、推卸责任到大打出手都是不应该的。
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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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庐山市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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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之事,丝发必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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