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追尾等红灯货车,全责 守法规知礼让
2021年10月27日13时55分,周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在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白鹿镇工业园红绿灯路口,撞上正在等待信号灯通行安某某驾驶的鄂AF***8重型半挂牵引车/鄂A5**重型自卸半挂车尾部,造成周某某受伤以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周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
庐山市交警提醒:
行车一定要注意保持安全车速、安全距离,稳驾慢行,平安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来源庐山市交警
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注意安全
出门都要慢一点哦
注意安全哦,出门
肯定打野去了
守法规知礼让,安全第一
安全第一
安全第一
太危险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