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从简是写作的第一原则
文字从简是写作的第一原则——给一位网友的聊天信息
×老师:昨晚你有这两条聊天信息:
有时,有的地方写得啰嗦一点,有同义词、句重复现象,是故意为之。显得厚实一些。也为了突出文字的音韵和谐和节奏感
这一点,我与老师您的看法不尽相同
现在你的作品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文章必须精练和你的故意重复啰嗦,这是一个很大的矛盾,这两个问题存在矛盾的时候,必须后者服从前者。故意重复,必须有修辞的目的,而不是为了意义的重要,即使是为了修辞的目的,如你所说的显得厚实,为了音韵的和谐之类,也只能偶一为之,决不能形成习惯。如果形成了习惯,那就是一种“瘾”,必须调整。
在必须重复的时候,也要有技巧,而不是简单的重复。我那篇教书的文章,有一句:这里民风淳朴,古韵犹存,学期结束时,我到学生家里分送成绩单,……。“古韵犹存”是后加上去的,加了这句,意思并没有增加,但音韵效果好了,文采也好了,而不是简单的重复。而 这类重复,只能偶一为之。但你的文章中充斥着这类重复,这不行,不行,不行!!!!
我写作的历史,比你长多了,从第一次发表论文的1981年开始,有近40年;从本世纪初(2001)发表散文开始,也有近20年了。在写作中,我一直秉持“文字从简”的原则,努力做到没有一个多余的字。给报刊投稿,编辑本着文责自负原则,一般是不修改的,如有修改,那主要就是删,这一点我印象特别深刻。发表后对照阅读,感觉编辑删的很有道理。
其他的意见你可以不接受,都是个别的问题,唯有这一点,你必须接受我的意见,而决不能坚持你的看法,否则对你的写作是很不利的,而且我们也就没有共同的语言,也就没有必要拿你的作品给我改。但是,如果在审稿中,你的大作碰到我手里了,我还是要坚持我的“文字从简”的原则,对大作进行大刀阔斧的删改。不仅是我,碰到别的编辑手里,也会是这种遭遇。
我在写作中,哪怕是一个字,能省即省,为节约每一个字而奋斗。比如“亡友彭君”,开始是“我的同学彭君”,我想他已经去世多年,就改为“我的亡友彭君”,后一想,“亡友”肯定是我的,于是把“我的”二字删去。亡友比同学,多了世事沧桑的味道。而同学,是可以包含在“友”的概念之内的,至于是不是同学,是次要的。
如你的第一段“张岱的这句名言算不算至理?是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这样的啰嗦有必要吗?说实话,在讲课中,这样讲,也许不打紧,因为讲课一闪而过,写文章不一样,这是要付出篇幅、印刷、读者的时间、电脑的空间等多种成本的。而且“放之四海而皆准”太高大上,讲课时可以偶尔幽默一下,或者刚给学生讲了这句话,即使是讲课,也不能滥用,否则讲课的内容就会缩水。还有“因为是在半梦半醒之中,当时脑子多少还有点清醒的我也怀疑自己是在做梦”,这也是不能容忍的啰嗦,浪费了多少笔墨?“听的唱的歌儿,或者边听边唱的歌儿,”边听边唱的歌儿,是包含在听的唱的歌儿之中的,而且文字绕口,因为前面有描写,读者也可以想象你的状态,从字面上说,“听的唱的歌儿”是可以包括:①听的,②唱的,③边听边唱的。比如“读写活动”,是包括单纯的读,单纯的写,也包括把阅读与写作结合起来的活动,比如考试时给材料作文。我是作为读者,在阅读你的作品,应该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你举歌名的例子,一连串举了十个,不亦多乎?(教师的职业,对写作有好处,也有坏处,我就感觉到坏处,比如讲得过于清楚,不注意含蓄,还有反复交代,多次重复,另外逻辑思维的过于强化,也会影响文学作品的写作,等等)
我因为年长的原因,给你提意见,就没有注意委婉曲折,而是直接生硬,所以请你不要计较。我感觉,作为成年人,能听到对自己作品的不同意见,甚至批评,是非常幸运的难得的事。我那篇教书的文章,是给了两个人看了,其中一个提了不少意见,我接受了一半以上。我的文章,给别人看,哪怕别人提出了一条可用的意见,我都感激不尽,高兴半天。文章是自己的好,老婆是别人的好。大概是郁达夫说的,这是文人的习惯思维。我讲课时经常对同学讲,你们长大了以后,参加了工作之后,要想听到现在老师给你们这样的指教,批评,那是天大的幸运,几乎是碰不到的。你现在给文章别人看,一般都只是奉承两句,哪里可以听到诚恳的批评?
其他的意见,你都可以不接受,唯这一条,希望你能接受,而且在写作实践中努力地甚至痛苦地调整,写作是一种艰难的工作,希望你在改进这一点的基础上,有长足的进步!
(说明:网友是江西永修县一位中学语文教师,九江日报作者,80后,他主动把尚未发表的习作给我看,向我请教)
能写真好!现在一篇长一点的文章也许最多只有一半人能认真看完吧 写作只是一种表达方式,每个人的表达方式都不一样 言简意赅比絮絮叨叨好 写作只是一种表达方式 言简意赅吧! 写作只是一种表达方式 言简意赅比絮絮叨叨好 表达清楚就可以 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