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推荐第六批九江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广新旅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九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于近期开展第六批九江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4项条件的人员可以申报:
1、对应某项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
2、熟练掌握并承续某项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
3、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从事传承活动,带徒传艺,培养后继人才;
4、在一定区域或者领域内被公认为具有代表性、权威性和影响力。
有较大专业争议、已丧失传承能力的项目、传承群体广且难以认定代表性传承人等3种情形暂不予推荐、申报。
二、申报范围
1、列入市八批、市九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每个项目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
2、市八批之前每个项目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
3、从2021年12月31日前列入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中推荐申报。
三、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向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所在地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市级以上名录项目保护单位在征得被推荐人书面意见的基础上,可以按照申报条件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推荐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3、当地文化行政部门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到九江市文研(非遗)中心。
4、九江市文广新旅局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专家评审,提出意见,上市局党委会审核通过;
5、通过社会公示、复核审批,由市文广新旅局公布传承人名单。
四、申报材料内容
1、县区文化行政部门推荐申报函件1份;
2、《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排序表》1份;
3、《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书》(见附件)1份;
4、被列入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文件(复印件)1份;
5、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照片3张,JPG格式,图像大小不小于3M,并附有20字以内文字说明,注明版权信息。
五、申报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加大宣传。广泛听取意见,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可靠。要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各项目领域的专家学者和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作用。
2、及时申报,严格把关。请各县市区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九江市文研(非遗)中心。凡不符合推荐条件、推荐材料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的,将不予受理。所有的申报材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请各县市区按照文件精神抓好落实。
附件:九江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书
原自庐山市文化馆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这个号牛逼的撒 看看新闻 这个是自主申报的?不应该是内部选吗 好的,我没有 看看 可以申报一下 我没有 怎么申报 看看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