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林业局积监管极落实信用分级分类
我局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精神,积极落实分级分类监管,扎实开展信用评价应用,取得一定成效。为推进落实《意见》精神,我局及时制定《庐山市林业局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要制定自然资源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依托信用九江平台和各行业领域业务数据资源,综合研判,依法依规对监管主体开展信用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信用评价较高市场主体减少现场监管频次,降低“双随机”抽查概率。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典型案例及时推送至同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在行政处罚中,共计立案调查31起,其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22起,滥伐林木案4起,野外用火案2起,其他案件3起。在行政许可中,共计办理5件,3件采伐证,2件林地报批。我局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积极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提高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水平,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切实改善和优化自然资源行业营商环境。庐山市林业局庐山市林业局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一、加强信用基础能力建设,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1、完善“信用九江平台”建设。2、进一步规范信用信息数据归集。3、完善信息共享长效机制。二、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开展失信机构治理1、加强重点业务政务诚信建设。2、开展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3、加强业务人员诚信教育。三、依法提升信用监管效能,构建新型监管机制1、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中加强信用监管。2、加快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3、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4、健全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四、创新“信易+”场景应用,推进信用惠民便企1、加快推进“信易+”守信激励应用。2、深入开展信易贷工作。五、加强组织保障,推进诚信文化宣传1、加强组织领导。2、加强督促指导。3、加强诚信文化宣传。
来源:庐山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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