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曝光】屡教不改!庐山市1男子三次酒醉驾被查处
酒驾、醉驾轻则罚款扣分吊销驾驶本重则车毁人亡害人害己为全力打击震慑违法犯罪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
庐山市交警持续开展整治行动
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近日,在整治行动中
一名庐山市司机
竟然第三次酒醉驾被查
予以曝光
2月14日14时许
庐山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县城中队
在县城秀峰大道加油站路段
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
查获张某明涉嫌醉驾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张某明(男,42岁,庐山市人)于2018年4月18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庐山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温泉中队查处;后于2020年6月26日,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庐山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星子中队查处。但张某明并没有吸取教训,第三次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庐山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县城中队查获。
经九江市司法鉴定中心检测结果为135.7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张某明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并处罚款1000元。该案现已移送至庐山市人民检察院,等待张某明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原自庐山市交警
不应该是第二次就要吊销驾照的吗 严惩不贷!屡教不改 这种人就是要严惩 严惩不贷 这也太不把安全当回事了吧 骑电动车也是醉驾,且被刑拘四个月罚款一万元算不算冤枉。。。/捂脸/捂脸 严惩 开车千万别喝酒 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