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有52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获得市府批复
庐府字〔2022〕11号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确定五十二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
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
市文广新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批准公布庐山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报告》(庐文字〔2022〕2号)已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批准我市本次测绘的五十二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附件: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汇总表
附件: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
控制地带汇总表
序号
文物保护单位名称
地点
年代
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
备注
1
爱莲池
庐山市南康镇紫阳路
北宋
东至商住楼外墙,南至围墙,西至广场挡土墙,北至停车场
保护范围各方向延伸距离:5米
2
六泉亭
庐山市白鹿镇观音桥景区
民国
东、北至山脚土坡,南到游步道,西至曹秀先手书“天下第六泉”石刻
与保护范围重合
3
栖贤寺遗址
庐山市白鹿镇玉京村
南齐
北、东到围墙,南到大理石路面,西到山脚
与保护范围重合
4
归宗墨池
庐山市温泉镇归宗村
东晋
东南西北各方向延伸2米
保护范围各方向延伸距离:3米
5
柴桑桥
庐山市温泉镇上汤温泉境内
明
东到大理石路面,北、南到新修桥面,西到围墙
与保护范围重合
6
康子桥(广惠桥)
庐山市南康镇桃源大道与紫阳南路交汇处
宋
四至到桃源大道路边内侧
与保护范围重合
7
万间寺桥
庐山市温泉镇钱湖村
明
东南西北以本体边线为界
与保护范围重合
8
张叔夜墓
庐山市白鹿镇神灵湖村
宋
东、南到鄱阳湖岸,西、北至菜地。
与保护范围重合
9
齐国夫人墓
庐山市白鹿镇秀峰村西南虎山
南宋
南、北至神道边界,西至山脚,东至台阶
与保护范围重合
10
磨盘岭遗址
庐山市温泉镇新塘畈沙洲李西南
商末周初
北至水库,东至耕田,西、南至其他山体
与保护范围重合
11
黄灏墓
庐山市温泉镇钱湖村段家湾
宋
北、东侧至水沟,南至台阶路,西至石坝坡地
保护范围各方向延伸距离:5米
12
查振旟墓
庐山市横塘镇联盟村查家自然村郎官山
清
南至公墓边缘,北、东、西至本体边界
与保护范围重合
13
栖贤寺和尚墓群
庐山市白鹿镇玉京村观音桥景区栖贤寺西南
清
西南到石墙,西北到林木,东北到石塔,东南到林木
与保护范围重合
14
程氏祠堂
庐山市蛟塘镇铁门程
清
东侧以本体边线延伸到路为界,西、南到马路(包含马路),北侧以本体边线为界
与保护范围重合
15
芭茅桥
庐山市温泉镇东山村项家墙自然村
清
南北方向各延伸3米,东西方向各延伸1米
与保护范围重合
16
府兆桥
庐山市温泉镇东山村
明
西北、东南方向各延伸3米,东北、西南方向各延伸1米
与保护范围重合
17
谷帘泉摩崖石刻群
庐山市温泉镇垄里村
宋
谷帘泉摩崖石刻(陈绰、曹简父、留元刚石刻):文物本体东、南、西、北各延伸2米
谷帘泉摩崖石刻:以石刻所在岩石边线为界
与保护范围重合
18
广佛禅院和尚墓群
庐山市白鹿镇玉京村
清
墓葬本体东、南、西、北各延伸5米。
保护范围各方向延伸距离:3米
19
曹徵甲墓
庐山市温泉镇黄龙山
明
从墓葬本体边线各方向延伸5米
保护范围各方向延伸距离:5米
20
曹霁岑墓
庐山市温泉镇黄龙山
清
从墓葬本体边线各方向延伸5米
保护范围各方向延伸距离:3米
21
夏应台墓
庐山市温泉镇隘口村破楼徐村
明
西北方向从本体边线外延3.18米,其余各方向与本体边线重合
与保护范围重合
22
王海山墓
庐山市蛟塘镇芦花塘村
民国
东至祭台边沿,南北至其他墓葬分界线,西至住宅围墙外沿
与保护范围重合
23
于振江烈士墓
庐山市蛟塘镇芦花塘村
民国
以四周护栏为界,与蛟塘烈士纪念塔保护范围重合
与保护范围重合
24
孟正禄烈士墓
庐山市温泉镇隘口村大畈垅自然村
民国
北到纪念碑,南侧以本体边线为界
东南角以本体边线为界,其余方向以大理石台面为界
25
星子县革命烈士纪念塔地形图
庐山市南康镇庐阳社区
现代
以本体所在大理石台面最外围为界
南侧以保护范围边线为界,西北东以绿化带外围边线为界
26
七松居(曹龙树故居)
庐山市横塘镇西平村新屋曹村
清
东侧以本体为界,南面到围墙,西、北到路(含路)
与保护范围重合
27
西庙遗址
庐山市蛟塘镇西庙村
现代
北到马路,南到栏杆,西侧以本体边线为界,东侧到门楼
与保护范围重合
28
杏林遗址
庐山市温泉镇板桥山村
三国
以遗址边线为界
与保护范围重合
29
朱元璋点将台遗址
庐山市蓼南乡渚溪村
明
以本体所在土坡平面最外围为界
与保护范围重合
30-1
太乙村石刻群(白鹤涧)
庐山市白鹿镇白鹤管理所上照岭自然村
清
太乙村石刻群(白鹤涧):四至边界以石刻所在岩石边沿为界。
与保护范围重合
30-2
太乙村石刻群(欢喜亭)
庐山市太乙风景区旁
清
太乙村石刻群(欢喜亭):四至边界为石刻所在岩石边沿。
与保护范围重合
30-3
太乙村石刻群(九奇峰)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东枯山林场栖贤分厂太乙风景区
民国
太乙村石刻群(九奇峰):四至边界为石刻所在岩石边沿。
与保护范围重合
30-4
太乙村石刻群(太乙)
庐山市太乙风景区旁
民国
太乙村石刻群(太乙):以石刻所在岩石边沿为保护范围
与保护范围重合
30-5
太乙村石刻(万寿)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东枯山林场栖贤分厂太乙风景区
清
太乙村石刻(万寿):以石刻所在岩石边沿为界。
与保护范围重合
31-1
凌霄石刻(白鹤观石刻-壁佩琳琅)
庐山市白鹿镇白鹤观村
宋
从本体边线各方向外延2米
与保护范围重合
31-2
凌霄石刻群(白石)
庐山市白鹿镇
清
以石刻所在岩石边沿为界
与保护范围重合
31-3
凌霄石刻(凌霄石刻)
庐山市白鹿镇
清
以石刻群所在岩石四周边沿为界。
与保护范围重合
31-4
凌霄石刻(木瓜洞)
庐山市白鹿镇
清
以木瓜洞洞口、洞内石刻所在岩石边沿为界。
与保护范围重合
32
宋之盛题刻
庐山市华林镇黄龙观
清
从石刻本体边线外延3米
与保护范围重合
33
西宁街
庐山市南康镇紫阳南路
民国
以现存23栋历史建筑本体外墙边线为界
与保护范围重合
34
彭蠡门古城墙
庐山市南康镇二中大门边
明
南侧从本体边线外延5米,其余方向以本体边线为界
与保护范围重合
35
冰玉涧桥
庐山市南康镇城东区冰玉涧
南宋
以文物本体边线为界
与保护范围重合
36
宫亭庙
庐山市白鹿镇神灵湖村
东汉
北到散水坡,东西到路,南到水泥祭台平面
与保护范围重合
37
三义渡庙
庐山市蓼南乡横岭村
清
东侧到路,南侧到栏杆,西、北到山脚
与保护范围重合
38
胡德眕故居
庐山市蛟塘镇龙溪村湾里湖自然村
现代
东南到围墙,西北方向以建筑本体边线为界
与保护范围重合
39
龙潭桥
庐山市横塘镇联盟村龙潭查自然村
明
以桥梁本体为界,南北方向外延5米,东西方向外延3米。
与保护范围重合
40
陶渊明(游斜川)遗址
庐山市南康镇
晋
以遗址最高处岩石为中心向东、南、北延伸20米,向西延伸10米为保护范围
与保护范围重合
41
简寂观遗址
庐山市温泉镇东山村观口郭自然村
南朝
以礼斗石为中心,南至林场建筑正门外墙,北至祭祀建筑后墙,东西至围墙。
与保护范围重合
42
落星寺遗址
庐山市城南湖中
唐
各方向延伸到礁石底部。
与保护范围重合
43
查天球墓
庐山市横塘镇
清
南到水泥祭台外围,其余方向以墓葬本体边线为界
与保护范围重合
44
陶尚德墓
庐山市白鹿镇梅溪村
明
四至以陵园围墙外沿、便道、雕像、牌坊为界。
与保护范围重合
45
钱闻诗墓
庐山市温泉镇钱湖村
南宋
南到祭台,其余方向以本体边线为界
与保护范围重合
46
但宗皋墓
庐山市横塘镇
明
东到水泥祭台,西到土坡底,南北以本体边线为界
与保护范围重合
47
李恺龙墓
庐山市蓼南乡渚溪村
民国
东西以本体边线为界,北到马路,南到围墙
与保护范围重合:
48
李仲铭夫妇合葬墓
庐山市华林镇桃林村
明
东、北到祭台,其余以本体边线为界
与保护范围重合
49
刘伯升夫妇合葬墓
庐山市横塘镇西平村刘门墩自然村
清
西至上山小路,东、南、北以墓葬本体外沿至其他墓葬分界线为界。
与保护范围重合
50
黄希勇烈士墓平面图
庐山市横塘镇故里垅村
现代
西北到祭台,东南以墓葬本体边线为界
与保护范围重合
51
蛟塘革命烈士纪念塔
庐山市蛟塘镇芦花塘村
现代
以纪念塔四周护栏为界。
保护范围各方向延伸距离:北偏4.11米,东偏2.09米,南偏1.1米,西偏1米
52-1
海会寺
庐山市海会镇
明
西北到石栅栏,东侧本体外墙延伸5米,南至旱地,北至山脚挡土墙
与保护范围重合
52-2
庐山军官教导团遗址
庐山市海会镇
民国
以遗址存留台阶、道路为中心,各方向延伸10米。
与保护范围重合
52-3
海会寺
(普超墓)
庐山市海会镇
民国
西北到土坡底,其余方向以墓葬本体边线为界
与保护范围重合
原自 :网聚九江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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