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寻 发表于 2022-6-5 20:15:12

明天,庐山市2022年秋季城区中小学新生信息采集开始啦

尊敬的新生家长:

      为了更准确地掌握我市城区学校2022秋季新生入学人数,统筹做好城区小学(市一小、市一小新校区、市二小、市三小、峰德学校)和城区初中(市二中、市三中、峰德学校)新生入学工作,我市对今年秋季城区小学新生及符合进城就读的初一学生实行“线上采集、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信息采集,请城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家长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集时间

      2022年6月6日~25日。

      二、采集范围

      (一)一年级

      采集对象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且在城区常住(含峰德新区及白鹿镇万杉村居民子女)的适龄儿童。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需提供当地人民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延缓入学证明。

      (二)七年级

      采集对象为符合城区初中学校就读的2022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不含已在城区公办小学、峰德九年制学校、白鹿小学、温泉镇东山小学、新塘畈小学、温泉小学、钱湖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新生类别

      (一)一年级
1.户籍。本人户籍或父母至少一方户籍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2.房产。父母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拥有自主房产或公租房、廉租房、小产权房的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同一户口本上的其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拥有自主房产或公租房、廉租房、小产权房的适龄儿童。

      3.进城经商人员子女。进城经商且在城区长期租住的人员子女。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且在城区长期租住的人员子女。

      5.其他(优待对象):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现役军人和当年军转干部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近三年按照市政府统一规划拆迁的拆迁户子女;本市引进的高级人才子女;市外来庐投资客商(含主要股东)子女;禁捕退捕上岸渔民子女。

      (二)七年级

      采集信息对象为2022年秋季学期计划进城就读且符合进城条件(户籍、房产、优待对象、进场经商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体要求与小学一年级相同)的2022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城区公办小学、峰德九年制学校、白鹿小学、温泉镇东山小学、新塘畈小学、温泉小学、钱湖小学就读的2022年小学应届毕业生继续实行对口招生,本次信息采集无须填报。

      四、上传材料
(一)户籍

      1.户籍在招生片区的适龄儿童需上传户主和本人户口簿页面。

      2.父母一方户籍在招生片区的适龄儿童需上传在招生片区父母一方和本人户口簿页面、亲属关系证明(出生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

      3.发生户籍迁移的,须在2022年5月31日前迁移至现址。

      (二)房产

      1.在同一户口簿上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拥有自主房产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需上传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因在银行按揭抵押或在办理中而无法提供的,可上传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商品房购房合同主要页面)、产权人和本人户口簿页面,以及2022年度3个月的生活用水、用电发票原件。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取得的时间须在2022年5月31日前,非住宅用房产权(如店铺、写字楼、车库、地下室等)不得作为入学条件。

      2.公租房、廉租房需上传市住建部门颁发的租赁证,以及2022年度3个月生活用水、用电发票原件。

      3.利用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自主房产、公租房或廉租房入学,还需上传亲属关系证明(出生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

      4.小产权房(含自主建房)。须上传镇、村(社区)证明、居民户口簿及2022年度3个月生活用水、用电发票原件。

      5.拥有多套房产居民的子女只能选择实际常住地登记,重复登记无效。

6.上传的居民户口、房产(合同)、水电发票等资料,户主姓名必须一致。
(三)进城经商人员子女

      须上传营业执照(取得时间须在2022年5月31日之前)、租住房屋协议和经营现场图片。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须上传单位用工合同、用工单位发放工资的证明材料、工作现场图片和租住房屋协议。

(五)其他(优待对象)

      1.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需上传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2.军转干部和现役军人子女需上传所在部队出具的相关证明。

      3.国家综合消防救援人员需上传市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的相关证明。

      4.近三年(2019年9月-2022年8月)按照市政府统一规划拆迁的拆迁户子女,确因客观原因未能迁移户口的,需上传《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现居住地租房协议、适龄儿童系被征迁户子女的户籍证明等材料。

      5.本市引进的高级人才需上传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6.外地来庐投资客商(含主要股东)子女需上传市商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7.禁捕退捕上岸渔民子女需上传市农业农村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五、注意事项

      1.错峰信息采集。信息填报的先后顺序不作为学校安排学位的依据,家长可错开时间上传,以免造成网络堵塞。

      2.确保采集信息真实有效。家长提报的户籍、房产等信息务必真实、合法、有效,提供虚假材料将会影响后续的报名入学及学位分配,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每位新生入学信息只能登记一次,重复登记无效。

      3.上传材料须清晰、完整;模糊不清或页面不完整的,退回重新提交。

      4.采集的信息在审核前,可随时修改、完善;信息开始审核后,无法修改;信息未通过的要及时修改、上传;信息审核通过的无法修改。

      5.本次信息采集仅作为城区学校入学的参考,不作为城区学校入学的依据,就读学校还需现场审核通过后按学校学位情况分类确定。

      具体操作方法:用微信识别“庐山市城区中小学新生信息采集”小程序码或微信直接搜索“庐山市城区中小学新生信息采集”,点击登录,按要求填写、上传相关信息和材料并提交。详情请咨询0792-2661836。
感谢您的配合!

附“庐山市城区中小学新生信息采集”小程序码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5日

英女士 发表于 2022-6-5 20:25:38

我家的小孙子和孙女都是九月分生的:又要多读一个幼儿园了

李萍 发表于 2022-6-5 20:30:18

不去不去不去

罗伟定 发表于 2022-6-5 20:39:19

不会去的。

A小程 发表于 2022-6-5 20:39:55

不去不去不去

Anonymous 发表于 2022-6-5 20:40:10

路过看看

陈芳芳 发表于 2022-6-5 20:41:15

已收到谢谢分享

Zoey. 发表于 2022-6-5 20:56:33

谢谢分享哦

星云1 发表于 2022-6-5 21:08:48

知道了谢谢

缥渺 发表于 2022-6-5 21:13:48

好的,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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