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人民法院执行腾房有力度,被执行人主动交房
“爱耳日”是怎么来的?执行腾房有力度6月7日,庐山市法院在执行一起返还房屋案件中,从“强制腾房”变“主动清房”,切实兑现胜诉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展现执行力度。
案情介绍
2022年3月,原告某协调联络处诉被告熊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因案涉房屋为庐山风景名胜区公房,权利人为某旅游发展委员会,该房屋由原告代管,案涉房屋原使用人已退还房屋,被告熊某对案涉房屋不享有任何权利,应在判决生效之后三日内腾退房屋,返还原告管理,但被告熊某一直未履行。于是,原告某协调联络处于2022年5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找被执行人熊某沟通协调、送达腾房公告,并对案涉房屋张贴封条,但被执行人熊某撕毁封条后继续占有使用,不配合交付案涉房屋。执行干警经过调查,被执行人熊某有稳定收入,不存在经济困难,在告知熊某拒不履行腾房的行为涉嫌拒执犯罪等严重后果后,决定强制腾房。熊某看到执行干警强硬的态度,有力的执行举措后,主动和申请执行人协商,交付房屋钥匙,自行清房,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至此,一起腾房拉锯战,在短期内圆满结局。执行工作是依靠国家强制力实现胜诉裁判的重要手段,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要加大打击力度,让被执行人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震慑力,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原自庐山政法
执行力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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