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篇小稿的小小波折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pan style="font-size: 24px;">两篇小稿的小小波折</span><br/> <br/></p><p><br/></p><p> <span style="font-size: 18px;">从本世纪初至今,我在《咬文嚼字》发表了18篇小文(这是一本袖珍型杂志,不可能发表长篇大论,除非特稿,通常只有数百字,因此编辑删削得厉害)。自2016年以后,已经隔了多年没有记录。今年2月有点技痒,投了几篇稿件,也没很放在心上。没料上月初(6月5日)一外地文友(狭义的文友,就是专门咬文嚼字的)王先生在群里告诉我,《咬》刊有我一篇“大作”。问明是第6期后,我很快上网查到了当期目录。两天后,去当地图书馆找到了这一期的杂志,并拍了图片。<br/> 昨天,偶然登录某银行卡账户,查看明细(以前我都不知道可以查看这个),获悉今年4月14日收到上海咬文嚼字汇入一笔稿费100元。这就奇怪了,难不成该杂志会提前两个月发稿费?这在逻辑上是不成立的。我就猜测,莫非花开两朵,有另一篇稿件被录用了?我还不会想到是第4期,就上百度查询《咬》刊4月之前的目录,分别查了3、2、1三期杂志的目录,都阙如。那就只剩下第4期了。这又奇怪了,难道它的稿费来得这么“及时”,录用了稿件,不出半个月就会汇入稿费?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爷”故意考验我,</span><span style="font-size: 18px;">第4期的目录特难找,找了半天,才找到一个视频的(1、2、3期都是静态的,正常的图片),封面和目录都在晃动中,并且速度颇不慢,好容易才在目录中找到贱名,但还是看不清楚题目(2月份共投了4篇稿子)。我就和上次告诉我的朋友通电话,问他有没有第4期的杂志。他说他也没有订,他上次看到的是他的领导的。我说我明天去图书馆查找,如果查不到,还请他通过领导帮我找到这期杂志,把有关图片发给我。晚上,我继续上网查找,在我的名字前面反复盯着看(所幸我的视力尚佳,既不老也不近),才看清了“衙内”两个字。我就知道是哪一篇文章了。(我每一篇投稿都留有底稿,但有时编辑会修改)</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18px;"> 今天下午我去张元济图书馆,一是还书,二是查询第4期《咬文嚼字》。上次查第6期杂志,因为是6月份,报刊阅览室上摆的是当月的杂志,所以易如反掌。这次我去报刊架上去看,仍是第6期,我于是找到工作人员,提出我的请求:能否找到第4期《咬文嚼字》,让我拍几张图片。工作人员了解情况之后,很爽快地答应了。去里间找了一会,就拿了我所需要的杂志出来了。并且这位工作人员主动配合我,帮助我压住纸页,然后还问我</span><span style="font-size: 18px;">有没有别的事情要帮忙。</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18px;"> 路上我就给咬文嚼字编辑部通电话,一拨就通了,得到了理想的答复。第一是样刊应当是寄出了,但鉴于有的作者没有收到,有多种原因,她让我通过投稿的电子邮箱,向编辑部提供有关信息,特别是详细地址和手机号码,编辑部将会改用快递方式补寄。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通过邮政寄送样刊(可能是惯例),由于和报刊一起送达,又不给收件人打电话,容易丢失。所以,编辑部会根据作者的要求补寄。第二,关于第6期稿费,应该寄出了,让我再等等。这样的态度已经很不错了,我甚至有点感动。在当今这个浮躁的时代,像这样尊重作者的劳动,并且负责任的、“坚守”的报刊恐怕不多了吧。<br/> 回来后打开手机,就收到咬文嚼字编辑部的短信:</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18px;"> 感谢您致电上海咬文嚼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竭诚为您服务,欢迎再次来电!【上海咬文嚼字】</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18px;"> 你打电话求助于他,他反而要回电感谢你。这就是现代文明吧。</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18px; text-align: center;"><br/></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18px; text-align: center;">【附】第4期的用稿(有修改)</span><br/></p><p style="text-align: center;"><span style="font-size: 18px;">“<span style="font-size: 20px;">衙役”“衙内”莫混淆</span><br/><br/></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18px;"> 陈林森<br/><br/></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18px;"> 作家老藤新著长篇小说《北地》(人民文学出版社2021年7月第1版)第二十七章写到白河地区四道通县发生的“三虎二狼大案”。所谓“三虎二狼”,是指当地五个县局领导的儿子,他们沆瀣一气、欺男霸女,把四道通祸害得乌烟瘴气。小说这样写:“一天,这班小衙役在饭店欺负女孩子,被县司法局一个干部阻拦,结果发生冲突,司法干部遭到群殴……”下文接着叙述白河地委书记常克勋深入四道通调查案子,与四道通县政协主席老谷谈话:“两人聊起了这起惊动高层的案件,老谷认为高衙役犯罪根子在高俅身上,四道通小衙役出事当父母的脱不了干系……”这几个“衙役”错了,正确的是“衙内”。<br/> “衙内”本为官职名。唐代称担任警卫的官员。五代及宋初,藩镇的亲卫官有牙内都指挥使、牙内都虞侯等,多以大臣子弟充任。“牙”讹变为“衙”。后因称官僚的子弟为衙内。常用来指称有着恶劣行为的高官子弟。《水浒传》第七回写林冲正与鲁智深喝酒,听得丫鬟锦儿报信,娘子在庙里被人欺负,连忙赶去阻止歹徒的非礼行径:“恰待下拳打时,认的是本管高太尉螟蛉之子高衙内。”“高衙内”即权臣高俅的干儿子,时常仗着身份胡作非为。《北地》中也提到了这个历史典故。<br/> 而衙役,指古时在衙门里当差的人,现在已经不太常用。小说中写的“三虎二狼”,是老百姓对当地五个为非作歹的干部子弟的总称,称他们是“衙役”说不通,应用“衙内”称呼他们。(刊于《咬文嚼字》2023年第4期,仅580字)</span><br/></p><p><span style="font-size: 18px;"></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18px;"></span></p><link rel="stylesheet" href="//www.shanglushan.com/source/plugin/wcn_editor/public/wcn_editor_fit.css?v134_PW3" id="wcn_editor_css"/> 陈老师好厉害 看到了学习了 为老师点赞 挺好的点赞 为老师点赞 咬文嚼字就是治学态度! 先生文华满腹!/赞 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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