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金生——鄱湖候鸟与湿地的“保护神”
核心提示11月22日中午,赵金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进贤三里乡坎下湖毒杀越冬候鸟。随即,在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领导的安排下,赵金生带领保护站工作人员深入湖区,截获嫌疑人章某,并当场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小天鹅2只。
这是赵金生巡湖26年来极其普通的一天。
26年来,他全力以赴只为做好两件事:保护候鸟、保护湿地。
26年来,他参与破获的偷猎候鸟案件近200起,救护白鹤、灰鹤、天鹅等珍禽四五百只,被誉为鄱湖候鸟“保护神”。他看似文弱,但面对猎枪时却机智勇敢,遭遇滥垦者围攻时,他义正严词从不畏缩。
26年来,赵金生一边默默坚守湖区,一边努力探寻保护之策,积极参与候鸟和湿地保护法规的修订,设定“禁猎期”等多条建议被采纳。
人物档案
赵金生 1965年出生于九江星子县,现任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资源保护科科长。1985年毕业后,开始从事鄱阳湖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26年来,先后参与破获偷猎候鸟案件近200起,救护白鹤、灰鹤、天鹅等珍禽四五百只,被誉为鄱湖候鸟和湿地“保护神”,曾荣获2007年“江西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其领导的科室被评为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先进集体;2011年当选“江西省十大法治人物”。
获奖感言
我觉得,这份荣誉不仅属于我个人,也属于为保护江西绿水青山作出贡献的全省林业工作者,以及倾力呵护鄱阳湖“一湖清水”和越冬候鸟的自然保护工作者,更属于那些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默默奉献的人们。
我的当选,说明人们的环保意识在增强,法律意识在提高。我深信通过这次“江西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会有更多的人关注和参与鄱阳湖保护事业,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赵金生深入湖区观测候鸟
面对猎枪枪口毫不畏缩 保护候鸟是赵金生的主要工作之一,多年来参与打击偷猎犯罪,硕果累累。用赵金生的话说,可以出一本“故事会”。鄱阳湖的一湖清水可以见证,那是一个候鸟保护者的传奇和坚守,其中充满了艰辛,还有许多无法预知的危险。 2010年1月8日,寒冷的凌晨。 赵金生穿着齐腰的下水裤,带领队员徒步深入鄱阳湖腹地,巡查越冬候鸟栖息状况,在返回途经昌邑乡下茶湖附近时,看见一艘船只,赵金生觉得可疑,于是带人上船进行检查。他在船舱里发现一袋天网和一些天鹅毛,这些迹象证实了他的猜测:这是艘偷猎船。 当赵金生等人欲进入生活舱时,年近七旬的船主陶某突然掏出一杆猎枪指着他们威胁道:“别过来,谁过来就打谁!” 看似文弱的赵金生显现出其机智勇敢的一面。他上前一边与陶某说话分散其注意力,一边寻机而动。在对峙约1分钟后,赵金生乘其不备,扑向陶某将其制服。 这次“战斗”收获不少,当场缴获天网7袋,猎枪一支,子弹3盒,防腐甲醛11瓶。让人遗憾的是,此番未能人赃并获。赵金生分析,这背后可能是个作案团伙。之后,陶某已被移送司法机关。 回忆起这件案子时,赵金生依然心有余悸:“还好,当时猎枪弹药还没上膛,当然如果没有这种警觉,肯定就与这船擦肩而过。” 赵金生的警觉并非与生俱来,而是26年候鸟保护工作练就的。 26年前,年仅20岁的赵金生从江西省第二林校毕业后,被分配到设在吴城的江西省鄱阳湖候鸟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从此,他与这片湖以及湖中的候鸟结下了不解之缘。 从保护区当年的五六人,发展到如今设局建站;从当年候鸟零档案到如今300多种鸟类资料齐全……赵金生几乎见证了整个鄱湖候鸟保护史。 26年来,他曾参与破获的偷猎候鸟案件近200起,救护白鹤、灰鹤、天鹅等珍禽四五百只,被誉为鄱湖候鸟“保护神”;他先后多次被评为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先进个人;2007年荣获“江西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保护湿地就是保护家园 11月3日,赵金生接到群众举报称,发现新建县昌邑乡辖区内,有放毒偷鸟和滥垦湿地迹象。闻讯后,他立即通知大汊湖保护站,并驱车赶往湖区开展实地调查。经过调查走访,赵金生与同事并未发现偷猎证据,但在草洲上,却看见一块被开垦的近百亩的湿地,上面种的油菜已然发芽。赵金生开始拍照取证。 在赵金生看来,保护湿地与保护候鸟同样重要。他说,一旦湿地被开垦,食物链也将受损,然后是植被被破坏,导致水土流失,“后果将是灾难性的。” 赵金生始终认为,保护湿地就是保护自己。因此,他对每一起破坏湿地案件都一丝不苟。 2007年5月,赵金生时任沙湖站站长。在他的辖区内,一家公司擅自开垦湿地,非法栽种杨树。在多次要求整改未果后,他们申请有关部门配合强制执行——砍去树苗恢复湿地。但当他带队监督执行的时候却遭到围攻。据赵金生介绍,该公司雇来60多位村民,场面一度失控。 这些村民多为星子县村民,于是,有人推搡着,并揪住赵金生的领子:“你是星子人,怎么能搞自己人?” 赵金生没有退缩,义正词严晓之以法、苦口婆心动之以情。最终得到村民们的理解,并配合砍去杨树,恢复湿地面积4600多亩。 这些年来,赵金生参与的湿地保护工作成效显著,据不完全统计,共禁止滥垦围垦湿地面积近百平方公里。但赵金生觉得“并不足喜”,“鄱阳湖湿地工作不能有丝毫懈怠,尽管这些年随着打击力度的加大,形势有了很大改善,但仍然面临围垦及环境污染的危害。” 参与立法健全保障体系 赵金生并没有简单地埋头干活。这些年来,他和他的同事们一直在思考三个问题:一是如何更好地保护候鸟和湿地,如何建立健全执法保障体系?二是应该如何适度开发,是否可以划定适当的区域,开展生态旅游和特色养殖?三是能否建立好生态补偿机制,实现人鸟共存,天人合一的理想之境? 于是,赵金生结合鄱阳湖候鸟保护和湿地保护执法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参与起草了《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还参与了《江西鄱阳湖湿地保护条例》、《江西省鄱阳湖自然保护区候鸟保护规定》、《江西省五河源头和鄱阳湖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工作。其中,把鄱阳湖设为越冬候鸟的禁猎区、每年10月至次年4月为越冬候鸟的禁猎期、禁止制售架设捕鸟天网等多条建议被立法部门采纳。 今年3月份,有一件事让赵金生备感欣慰——国家《生态补偿条例》草案已成型,湿地将首次纳入生态补偿范围。赵金生说,当地百姓为保护候鸟和湿地已经做出了牺牲,应该建立一个补偿机制。通过生态补偿机制,调动和发挥群众保护湿地资源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赵金生的愿望开始成为现实。 对于候鸟和湿地保护机制建设,赵金生也有着独到的见解。 他曾建议参照其他省市做法,成立鄱阳湖管理委员会。如青海省的青海湖和河北的衡水湖都成立了管委会,负责鄱阳湖地区的综合管理,范围可以是鄱阳湖区的12个县(市、区)。 他还建议增强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地位,升格级别,并增设鄱阳湖管理委员会,由其统一协调鄱阳湖湿地和候鸟保护工作。 去年以来,由省政府组织的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专项行动办公室都设在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从去冬今春专项行动效果非常好、成绩也很大的结果来看,此次专项行动日常协调机构设在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是一种成功尝试。” □文/图文思标记者毛小泉实习记者李志强
来源:新法制报--江西法制网
向保护鄱阳湖生态的通知致敬
那些人就不能找点正经事做呀,打什么候鸟{:soha11:} 恭喜!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政策吃政策。我们的子孙吃什么呀? 我说这名字怎么这多熟悉!原来是我叔伯舅舅!不看照片还真不敢确认!他对工作是非常认真的一个人! 记得第一次好像是分配在吴城候鸟保护站!那时我才十岁左右 东篱忆菊 发表于 2012-10-23 22: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记得第一次好像是分配在吴城候鸟保护站!那时我才十岁左右
那第一次是什么时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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