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尚庐山(原星子网)

查看: 2428|回复: 3
收起左侧

[庆云文化会] 庐山庆云文化社章程

[复制链接]

105

主题

119

帖子

875

星币

小学二年级

Rank: 3Rank: 3Rank: 3

积分
283
发表于 2015-2-6 15: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西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庐山庆云文化社章程
(2013年12月28日庐山庆云文化社成立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社全称为“庐山庆云文化社”,简称“庆云社”或“庆云文社”。
第二条 本社宗旨:拥护中国***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致力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优秀民族传统文化,振兴地方文化,促进安定团结和社会和谐,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条 本社主要由庐山地方文化人士与佛教人士参与组成,并邀请市内外文化学者和高僧大德参与活动,致力于学习、研究儒、释、道文化,挖掘、弘扬庐山历史文化,丰富、升华庐山旅游文化。
第四条 组织开展文化研修活动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社会人士对儒、释、道文化的认识,增强社会人士和宗教人士的道德修养和学术修养。
第五条 开展文学艺术创作活动,活跃僧众和信众的文化生活,培养僧众和信众良好的文化风尚,营造佛教道场良好的文化艺术氛围。
第六条 挖掘、研究、传承庐山地域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加强佛学与儒学及道教学说之间的横向交流,提高庐山文化的影响力。
第七条 打造庐山民间文艺平台和学术平台,创办社刊,编辑丛书,发表与庐山历史文化有关的学术论文、文史随笔,及诗歌、散文等文学作品和书法、美术、摄影作品。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而作出不懈的努力。
第二章 社员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 凡赞成本社章程、具有一定知识水平及艺术素养的社会各界人士,经申请,均可成为本社社员。
第九条 社员有遵守本社章程、自愿缴纳会费、遵守本社决议和维护本社声誉的义务。
第十条 社员享有本社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一条 社员有对本社工作讨论、建议、批评的权利,有向理事会提出意见和修改议案的权利。
第十二条 社员有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之权利和义务,无故不得缺席相关活动。
第十三条 社员须遵守国家法律和各项社会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不得以本社名义进行违纪违法活动。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四条 本社设社长一人,主持社务,负责社团全面工作,负责社团资金筹集等工作。
第十五条 设名誉社长若干人,由本地有名望的学者、贤达和佛教人士担任。
第十六条 设常务副社长一人,协助社长开展工作,负责对外文化团体及个人的联络工作,负责社刊和丛书的组稿、主编及编审工作。
第十七条 设副社长若干人,协助社长分管社团具体工作。
第十八条 设秘书长一人,协助社长、副社长开展工作,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拟定社刊组稿方案,主编社刊。
第十九条 设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社长、秘书长开展各项工作,负责社刊的组稿、编辑、打印及校对等工作。
第二十条 设常务理事、理事若干人,参与各种社务活动及相关文化活动。
第二十一条 本社社员大会与理事会任期五年一届,本社社长、副社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均由本社社员大会秘书处提名,经社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二条 本社社刊定名为《庆云》丛刊,为地方综合性民间文化艺术刊物,内部交流,每年出刊1-2期。本社常务理事、理事均有为本社社刊组稿和写稿的义务。
第四章 社务及文化活动
第二十三条 社长会议:由社长临时召集副社长、秘书长及有关人员参加,商讨社团重要事务,议订草案。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商讨社刊组稿、编辑及其它工作议题,决议草案。
第二十五条 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议和一次社员大会,理事会议、社员大会可与相关文化活动同步举行。
第二十六条 每年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一次文化研修活动,聘请省内外知名文化学者、高僧大德宣讲佛教文化和庐山历史文化,研讨相关文化议题。
第二十七条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文学和书画笔会及禅茶座谈会,联络感情,交流经验,以提高社员的文化素养和文艺创作水平。
第二十八条 适时组织开展文化调研和采风活动,加强与外地相关学术机构、文化团体及佛教寺庙的横向交流。
第二十九条 加强文化场所建设,为地方文化人士及僧众、信众提供比较优越的学习交流场所。
第五章 经费筹措与管理
第三十条 本社经费主要来自本社团所在地佛教道场,由社长和相关人员负责筹措经费。
第三十一条 提倡本社社员自愿向本社赞助经费。
第三十二条 争取社会成功人士、企业家为本社献爱心赞助经费。
第三十三条 本社实行赞助经费褒扬制度,凡捐助逾千元者,给予荣誉褒奖载入《庐山庆云文化社芳名录》;超万元者,刻碑留名;超十万元者,立碑流芳。
第三十四条 本社经费主要用于办刊和组织开展相关文化活动,经费管理实行社长负责制,建立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务公开,由万杉寺设专人管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社所在地及文化活动场所均在庐山万杉寺内,本社文化活动场所一般只向本社社员提供服务。
第三十六条 本社章程最终解释权属本社理事会。



发表于 2015-2-6 23: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刊物每月一期差不多,出版太少 ,对读者影响变小。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本站法律顾问:易胜华律师|手机版|小黑屋| 尚庐山(原星子网)

备案报警 赣公网安备 36042702000120号

备案报警

Powered by Discuz! X3.4( 赣ICP备16012230号-1 )

公司名称: 庐山市尚庐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南康镇天湖壹号5号楼C-201至C-206店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