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度日如秒 于 2016-2-29 08:29 编辑
听 今天下乡,听亲戚聊起前几天在星光大道好莱坞附近猝死路边的男子,零零碎碎的了解到一些相关链接。据说,其人是因为饮酒过量而猝死,请客的主家“赔偿”了九万元,其他与宴者数千乃至上万不等,还听说赔偿事宜是政府有关部门介入处理的结果。因与我亲戚是同一个行政村的,所以亲戚们了解的情况大致如此。为示尊重,死者的姓氏还是不加赘言了。 这样一则死人的新闻,很快就将淡忘于江湖,而片刻的警醒,敌不过“好了伤疤忘了痛”的铁律,这世间,仍然不缺酒局,不乏酗酒者,不乏因酒丧命者。
向亲戚问了死者年齿,大概与我同龄。人至中年,应是上有老下有小,正月未过新年初始,一个家庭从此失去凭依,亲人的命运,从此交织着苦与痛。作为同龄人,此时此刻,我心里不禁默默为之悼念。潜意识中,想象他醉步蹒跚地离开酒店,然后一阵翻江倒海的痛苦袭来,终于倒在冰冷的街道上魂消魄散,留下一具冰冷的躯壳,就这样终结他的一生。
我不善饮酒,也曾深受其害。身体多处小毛病,无不是拜喝酒之所赐。当然,嘴巴是自己的,遇酒就是不张嘴,再昂贵或厉害的酒也没辙。关键是人处世间,身旁的酒局是无所不在的,让我们难以幸免。事实上,社交场合往往还离不开酒。我戒酒百日,感觉人似乎变得憨憨傻傻起来。的确,在酒局上,善饮者豪气干云的风度和众人瞩目的感觉真的很爽,而像我这样低着头只知道夹菜的人,是很尴尬的。有时候,真的好羡慕别人有海量,所谓对酒当歌,轰轰烈烈;快意人生,潇潇洒洒!
然而,生命是自己的。酒量小的人,别争硬气了吧。尤其是有些一旦酗酒就会导致身体病变者,必须视酒为毒蛇猛兽,只能避而远之。有车一族,更不能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及家庭幸福当儿戏,喝酒引起的事故,让人们的耳朵都听起了茧。所谓的“酒文化”,还是不要过多的讲究吧。喝酒伤身体,这是常识。古圣先贤说过“身有伤、贻亲忧”,当我们高高兴兴走向各种酒局,在端起酒杯的那一刻,怎能不清醒地想一下亲人们的担心。
亲爱的朋友们 ,我不知道自己的上述观点正不正确?今天,我就事论事写下这篇鄙陋浅薄的文章,就是想表达一句心声:朋友们,咱不喝酒,不代表自己没能力;咱少喝酒,不代表自己没面子。在此也奉请喜欢闹酒劝酒的朋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别人硬把酒灌在你胃里,你会舒服吗?
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改写变味的“酒文化”吧---在各种酒局中,能喝就喝,不能喝不勉强。时刻牢记安全、和谐、文明、健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