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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8年度社保补贴的通告
经研究决定,2018年度社保补贴从10月15日开始申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规定 1、从事灵活就业及个人自主创业并进行就业登记和个人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中的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及在劳动部门备案的计划内临时工等就业困难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离校一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城市居民低保,残疾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已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可凭新证申报。 2、已享受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下岗人员不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3、社保补贴按属地管理原则,异地参保的下岗人员不享受本市补贴。(中央、省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凭省社保局出具的缴费证明,审核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资格,按政策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4、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得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5、已补贴满3年的不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6、申请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再就业优惠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收据原件,并提供本人姓名工行帐号复印件。 二、申请办理地点:庐山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一楼经办大厅 三、申请时间:申请登记时间从2018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止,逾期概不受理。
庐山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 二0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