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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通 告 1月24日,江西省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为有效切断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全力做好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患者宗某,男,48岁,居住庐山市温泉镇隘口村,自由职业。1月25日出现发热等症状,1月26日在庐山市人民医院就诊,病人否认到过湖北等疫区地区,未与湖北等疫区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经治疗,1月29日,该患者自行出院。1月31日,宗某自行到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八里湖总院住院治疗, 2月4日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八里湖总院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二、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自我居家隔离观察和追踪排查工作。 三、请与患者及其家属有接触史的人员做好自我居家隔离,并请致电庐山市医疗卫生机构,由当地医疗卫生机构确定采取何种医学观察方式,联系电话: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程功林13767222603、2666201。 四、隔离观察对象在隔离观察期间,如出现发热、乏力、咳漱等身体不适症状请立即致电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程功林13767222603、2666201。 五、请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市防控应急指挥部会及时公布全市防控工作情况,相关信息请以政府发布为准。 庐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
​来源:庐山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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