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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告知书
亲爱的退役士兵: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原则上今年11月底前结束基本养老保险补缴申请受理,12月15日前完成基本养老保险集中补缴缴费。如果您是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且在2019年1月21日前出现的未参保或断缴问题的退役士兵,请您务必于2020年11月底前带齐相关材料到原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补缴;如果您已申请,但未缴费的,请您务必于2020年12月5日前将个人缴纳部分交到原安置单位或原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咨询电话: 0792-2662989;地址: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楼)。
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政策的执行是有期限的,过了时间则无法享受政策的优待。因您未在国家规定的时间节点内申请补缴、缴纳费用而造成的后果,由您个人自行承担。
特此告知
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9月27日 ▌来源:庐山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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