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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陈林森 于 2011-4-27 20:13 编辑
避复是写作的ABC
陈林森
避复是写作的ABC。这是我经常给学生讲的话。就是说,避复是写作的基本功。你要提高写作技能,并且使作品更有文采,就必须过好“避复”这一关。在某些人看来,它或许只是“雕虫小技”,但它是一种很基础的训练,是一种常常用得着的写作技巧。
所谓避复,是指在同一语句或上下文中,甚至在相距较近的语段里,在一般情况下,都应当尽量避免连续或多次使用语音形式或书写形式相同或相近的词语。一位著名语言学家说,“战争和和平”这种说法不好,要说“战争与和平”。可以说,避复与绕口令是相对的语言技巧,前者要千方百计地避免相同语音的纠缠,使语言避免单调,富于变化;后者则挖空心思地把语音相同或相近的语言单位巧妙地编排出来,锻炼人的口齿伶俐和思维敏捷,或者取得某种娱乐效果。
避复是为了解决写作中内容与形式这一对主要矛盾而产生的一种积极的修辞手段。写任何文章,都必然有一些主要或重要的概念需要重复甚至不断地重复,如果不积极应对,一篇文章势必会充斥着一些甚至大量雷同的词语,就会使语言单调,缺少变化。注意避复,不仅避免了用语重复,而且能开拓选词的空间,显示书面语言经过加工的一些特点,如丰富、整饬、雅洁等。
我国古代文人留下了许多利用避复手段营造语言的例子。
例如贾谊的《过秦论》一文,处处都是避复的靓影芳踪:
据殽函之固,拥雍州之地/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 并吞八荒/蒙故业,因遗策/南取汉中,西举巴、蜀,东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于是六国之士,有宁越、徐尚、苏秦、杜赫之属为之谋;齐明、周最、陈轸、召滑、楼缓、翟景、苏厉、乐毅之徒通其意;吴起、孙膑、带佗、倪良、王廖、田忌、廉颇、赵奢之伦制其兵/亡矢遗镞/从散约败/追亡逐北/因利乘便/宰割天下,分裂山河/强国请服,弱国入朝/吞二周而亡诸侯/据亿丈之城,临不测之渊/度长絜大,比权量力
《六国论》:“秦以攻取之外,小则获邑,大则得城。”为什么不都用“获”,或都用“得”?就是为了避复。古人写文章,在避复方面是很自觉的。
《赤壁赋》:“侣鱼虾而友麋鹿”。这个句子富有形式美,就是因为它运用了“避复”。如果写成“侣鱼虾而侣麋鹿”或“友鱼虾而友麋鹿”,语言品位就一落千丈。
诗歌也是这样。“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如果写作“落花不是无情物”,两句双“花”,听起来就是一片“花”声,岂不大煞风景?
我在讲写作时,常常语重心长地对学生说:当你在距离很近的地方使用同一个概念,请你换用一个词!
鲁迅的《故乡》中说:“这只是我自己心情的改变罢了,因为我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上文用“心情”,下文用“心绪”,并非含意上有差别,而仅仅是为了“避复”。
老作家碧野在回忆早年创作历程时,提到文学研究会发起人之一王统照对他的教诲:“王先生给我写信,一写就十页八页豆大的字,很认真,很细致。譬如说,对字斟句酌如何下功夫,又如文章的上一句下一句应避免出现相同的字眼,光这一点,就使我终身受用不尽。”(《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第一辑)碧野自己在写作中就很讲究“避复”,如在《天山景物记》里,形容山涧的瀑布,就分别使用“银练”“飞练”“水练”等名词、“泻下”“泻落”“冲泻”等动词,避免了词语运用上的单调重复,使语言生动活泼、变化多姿。
“认清与把握好生命的支柱,才能为生命谱写出最美的旋律。”
这是报社让我审稿的一篇文章中的句子。我一看,两句话中都有“生命”,别扭,遂把第二个“生命”改为“人生”。句子成了:
认清与把握好生命的支柱,才能为人生谱写出最美的旋律。
比较起来,“为人生谱写最美的旋律”比“为生命谱写最美的旋律”更准确贴切。人生能确切地感受它的长度,而生命则要“混沌”得多。在避复的实践中,人们能窥探语言的丰富多彩,也能洞察词语的不同个性。情况常常是这样,当你为了避复改换词语的时候,只要你用心,总会出乎意料地带来额外的好处,好像是享受某种语言的“红利”。
享受自然赐予我们的每一缕清风,享受亲人对自己的每一次关怀,享受朋友给自己的每一次问候,享受陌生人送给自己的每一个微笑。
“每一×”出现了四次,有两个量词发生了变化,没有理由让另外两个量词雷同。为了避免重复,“每一次问候”改为“每一声问候”。这样改了以后,不但避免了量词的重复,而且更形象生动了。
下面是另一篇文稿的一段话:
高山给予绿色,大海给予蔚蓝,蓝天给予白云,大地给予丰收。给予是人类和谐的纽带。父母关爱子女,儿女孝敬老人,亲人给予爱抚,朋友给予真诚。于是,我们开始了奉献。有人选择奉献,即如春茧吐丝;有人唯图索取,却是损人利已。一个充满欲求的人,他的人生观就是索取和享受;而一个力求进取的人,人生的价值就是奉献和拼搏。
这段话有好多毛病,但主要是用语重复(也有的地方注意到了,如“父母”与“老人”,“子女”与“儿女”)。比如“给予”用得太多。要命的是,“给予”这个词音节效果不好,都是上声,发音短促,音节界限不明,两边的词语(如“高山”“绿色”)音节都很响亮,连读会被“吃字”。正因如此,人们在口语中,常常不读成jǐyǔ而读成gěiyǔ。两个“蓝”靠得太近,又没有运用“顶真”的环境和需要。听不明白,会影响理解的速度,不好听,会影响听觉的美感。此外,主谓宾结构的六字句罗列太多,也不免单调,可以稍加变化。(在写作文时,不要过分追求排比!)经过斟酌,全段改为:
高山献上绿色,大海捧出蔚蓝,白云是蓝天的礼物,丰收是大地的馈赠。给予(注:“给予”置于句首,可以通过停顿等手段来强调)是人类和谐的前提。父母关爱子女,儿女孝敬老人,亲人给予爱抚,朋友回报真诚。有人无私奉献,犹如春蚕吐丝;有人拼命索取,终是损人利已。一个充满欲求和贪婪的人,他的人生观就是占有、掠夺和享受;而一个力求进取的人,人生观就是奉献、奋斗和爱心。
是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避复?是不是一遇到相同的概念就必须“换”词?
有的修辞手法恰恰与避复相反,它们有意寻求或制造相同的字词句连用或间歇使用,例如反复、同字这样的修辞手法。李清照词《声声慢》中“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就是一个典型例子。有这样一条短信:你有点灵气,我有点傻气;你有点秀气,我有点土气;你有点香气,我有点烟气;如果你生气,我不会发脾气。这就是所谓“同字”的修辞形式。比较起来,避复是常态的修辞方式,而反复、同字则是非常态的修辞方式。它们各有不同的修辞效果。显然,避复是在更多情况下用得上的语言技巧,或者说是一种基本的修辞方式。
再说,写作时对同一个概念不是绝对不能重复,也不是说在一篇文章中重复一个概念,效果就一定不好。
最近读了一篇散文《断崖》,连标题算上,“断崖”一词在文中重复了不下30次。除了偶尔用“山崖”代替以外,作者不惜重复同一个词,自有他的考虑,我想,这是为了凸现一种“断崖”精神,赞颂断崖那种由山崖的溃落凝成的“不屈的姿势”,由庞大的残缺演绎的“高山的伫立”,“在空旷与落寞中总是用自己的身影证明自己的存在”的不甘沉沦的品质。这种品质,作者说,是寻常人难以具备的。作者从多方面、多角度将断崖的历史、特征、品质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同时不停地使用“断崖”这个名词,便构成了文章的主旋律。如果朗诵起来,有一种反复的、强调的韵味。然而在文中,有一处是非换不可的:
朴素的断崖远离了灯火的辉煌,坚强的断崖支撑着深情的凝视。水分很少的断崖把每一棵小草都揽在怀里,虽是绝壁,那横长出来的小树和野花却永不停止地渲染着人迹罕至的地方,把厚重的寓意写在大地上……
断崖不就是绝壁吗?是,但它们有区别。断崖重在整体姿态,它有高度、体积、模样,而绝壁只是一个“面”。在这里临时换成“绝壁”,恰到好处。它与“横长出来的小树和野花”构成了特写镜头,成为断崖的一个“片断”,成为断崖的精神之一。所以,换与不换是辩证的,一定有非换不可的时候,也一定有宁可重复而不换的地方。但是,在一般情况下,我们要准备“换”(就是杨树达说的“恒务变文”),我们要有避复的自觉性,对避复要有一种追求和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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