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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温泉镇居民,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告知书,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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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8 19:07: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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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广大居民朋友:

 

为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护大气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温泉镇行政区域内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

2.秸秆露天焚烧危害多,污染空气,影响交通,破坏土壤结构,还可致火灾。

3.秸秆综合利用好处多,可将秸秆切碎还田,腐熟还田,还可用作饲料、基料、燃料棒。收割季节,农户可以参加秸秆翻耕还田作业,肥沃土壤。

4.严格处罚秸秆焚烧行为,在露天焚烧秸秆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非法焚烧秸秆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处500—2000元罚款,取消相关农业补贴。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5.拒不接受或严重阻碍秸秆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从快、从重处罚。

居民朋友们,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为保护蓝天、绿地、碧水,为建设生态家园作出贡献!

 

 

温泉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8日

来源温泉镇党政办

发表于 2021-10-11 19:57: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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