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其貌不扬”不得体
本帖最后由 陈林森 于 2015-3-22 14:24 编辑这里的“其貌不扬”不得体
陈林森
在2015年3月20日《海峡都市报》第A47版上看到一篇关于群众健身活动的报道,文中有一段对积极参加羽毛球活动的老太太的描写:
在福州西湖公园晨曦广场,有位其貌不扬的老太太,身高一米五左右,背个大书包,走在路上就是一位精神十足的老人家。不过你可别小瞧她,这位老太太可是晨曦广场的羽毛球明星,这些年找她要电话的年轻人不下20个呢。
笔者认为这里的“其貌不扬”使用不得体。《现代汉语词典》对“其貌不扬”的解释是:指人的容貌平常或丑陋。在语言实践中,“其貌不扬”常作为长相丑陋的婉辞,略含贬义,有时则带有调侃色彩(自嘲或作状物描写时)。从报道所描写的内容来看,老太太已经80岁了,能天天到健身场所来锻炼,再“丑”也“丑”不到哪里去。“年老色衰”是自然规律,人们对老人外貌的观察、评价,一般不会使用年轻人同样的标准。我们不会评价自己的母亲或奶奶“其貌不扬”,也不会说一个婴儿丑陋不堪。美丑妍媸,总是一定年龄阶段的评价标准。比如身高一米五,如果是年轻人就会觉得矮小,而对一位耄耋老人,就不会觉得特别。何况从图片上看,老太太的相貌很正常,皮肤较白,身材也不臃肿,在高龄老人中一点也不逊色,报道也说她“精神十足”。况且,纵然老太太长相有缺陷,这里也没有必要如此评价,不但与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的主题无关,而且让老太太及其家人看了,可能会产生不良刺激。因此,作者在这里使用“其貌不扬”是有欠考虑的,与下文赞扬她“羽毛球明星”的语气也不相称。如果作者觉得老太太在外貌上没有更多值得赞扬的成分,只要将这句话改为“有位看上去普普通通的老太太”就行了。
报纸原用图片(文字说明):80岁的陈老太在西湖边打羽毛球 学习了! 突显个性化的时代,青年人往往我行我素,说话直来直往,动不动大呼小叫,这与含蓄的民族气质不合。道家有大善若水,大智若愚,儒家有和气生财,有仁义智勇信。佛家有因果报应。时代突显个性化,那传统文化固有的影响,是否与时代有冲突?是否应该被遗弃?
长的还不错
陈老师很仔细
估计是用错了。这里应该是普普通通的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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