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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尧,著名书法家,中国学术书法理论创始人,为人谦和,在书法理论与实践上作中国书法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
优秀书法作品基本要素
刘尧著
书法是中国汉字的高端艺术书写表现,优秀书法作品需具备如下要素:
1、符合的汉字原理的正确书写规律。
2、笔画来龙去脉交代清晰准确到位。
3、点画与线条同时得到优良的表现。
4、汉字书写法度严谨。
5、字型结体品位高古。
6、笔锋墨气充盈势达。
7、点画线条变化丰富。
8、结构章法浑然合体。
9、笔墨气韵自然贯畅。
10、笔笔生态字字生相
11、一字一貌力避雷同。
12、法度性情和谐交融。
13、作品与人心灵呼应。
14、作品气象大度典雅。
15、传统共性与个性风格相映生辉。
16、作品力避瑕疵彰显楷范之效应。
笔法之妙贵在通达方圆中侧之理
刘尧
书法,是人们艺术形象思维支配下的一门点划线条造型艺术。然而,笔法则正是具有了这一独特的点划线条的艺术造型功能。如果失去了笔法的这一艺术造型功能,书法则将无艺术形态可言。笔法的艺术表现形态在书法作品中是千姿百态的,尤如人们熟知的点、横、撇、捺、钩、挑、折、提等诸笔画,只有在书法人手中才会变幻成为无数美妙的书法艺术形态。这些美妙的书法艺术形态正是由于笔法的正确运用和丰富变幻所造就的。
当人们们深度观察和分析书法艺术形态生成的痕迹时便会发现,所有奇妙的点画线条形态,无不源自笔法的微妙运动和综合调度,而这种运动和调度正是由“方笔、圆笔、中锋、侧锋”这四种笔法的张、缩、取、舍和交错变幻而形成的。
让我们分别对“方、圆、中、侧”四大笔法的表现形式和造型效果作如下解析:当人们在观察自然万物和事物的运行状态时,会发现“圆为规、方为矩,中为主、侧为辅”是一种普遍的自然规律和自然法则。正所谓“以方圆而立规矩,以中侧而分主辅”,合于法而调于理。从书法艺术造型的特定角度看,方笔是指点画入纸后的起笔状态和收笔状态以及折笔、顿挫运行之际表现出来的笔画形象,这种形象通常叫做折以成方或截以成方,能表现出宽博雄强的笔画意境;圆笔是指点画的起笔和收笔处呈圆形或弧形状,多以藏锋或转笔而生成,能表现出遒劲、圆润的笔画意境;中锋是指在点画线条的任意方向上,毛笔的主毫始终处在线条的中心线上运行,能表现出圆劲中实的笔画意境;侧锋是指在毛笔的一个侧面或一个角度上着重用力,使毛笔的主毫不同程度地集中在点画线条上、下、左、右的某一侧面或某一个角度上着重用力,而在相应的侧面上以副毫伴随主毫运动的方向同步运行,这种笔法能表现出虚实相映和巧拙相携的艺术意境。上述四种笔法所具有的形态和意境正是书家梦寐以求的书法风格的展现效果。以这四种基本笔法为主干,经过书家在运笔时对其度和量的取舍调度,又衍生出若干种与方、圆、中侧四种笔法形态相近似或别开生面的更加丰富多彩的艺术线条造型。这种点画线条艺术形态的繁衍过程,就是由一点而生四仪(从毛笔的落纸原点衍生到方、圆、中侧四种主要笔法),进而由四仪而生万象(从四种笔法衍生出无数种点画线条形态)的“同杆而分其条”的书法艺术表现过程。
一般说来,书写者的目的是,形成富有艺术性的书体和风格。无论是篆、隶还是楷、行、草诸书体,都是由点画和线条构成的。在这些书体中,历代书家所表现出来的艺术风格以及其独立成体的创作个性特征,无不是通过对点画线条的艺术造型而实现的。这种造型就是笔法表现形态的艺术化过程。同样这些书体和风格所表现出的笔法特征都离不开方、圆、中、侧这四种基本笔法形态。这四种笔法形态,通过书家的思维创作,而形成了独特的艺术风格。所以说方、圆、中、侧是书体风格形成的基本要素。
时代在进步,艺术在发展,书法这门在传统毛笔技法基础上生成的艺术学科,在历经千百年的研究、创作和完善后如何继续向前发展,是书学界一直关注的重大课题。我想可否从以下两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深入探讨:
一是牢牢抓住笔法这个在书法创作中最根本的艺术表现形式,进一步挖掘笔法的造型功能。从书法历史发展的过程看,书法艺术虽历经无数朝代的探索创造,终未能阻挡新的书体和新的书法风格的诞生。这正说明书法本身具有无限的生命力,同时也说明,在书法创作中,笔法的表现形态正像宇宙运行规律一样,是由一点生四仪,四仪生万象的逻辑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加之人的心性感应和审美取向多面性的采集,多方位促进了书法艺术的不断求新、求美。从这一点上讲,充分把握方、圆、中、侧四大基本笔法的度和量的取舍变幻,即可创作出千姿百态的书体形式和艺术风格来。
二是就笔法研究的深度和广度而言,亦可进一步大幅度调动方、圆、中、侧四大笔法的综合运用和交替变化功能。在这一方面,米芾的“集字”之法可谓具有先行之兆了。当然。我们学习米芾并不是简单地学习其“集字,而是从中体会博涉多取的奥秘,从根本上理解米芾的所谓“集字”是为了最终独具风格。如果我们今天亦能以米芾这种探索求新精神,善于发现新世界和开辟新世界,必将会涌现出更多具有更高艺术成就和更高艺术价值的时代书家。
由此而论,书法艺术笔法为上,堪为重要。“方、圆、中、侧”四大笔法是最主要而又最基本的笔法表现形态,方、圆、中、侧四大笔法的兼融并用更是前途无量,大有深入探讨和研究的价值。鉴于方、圆、中、侧四大笔法在笔法研究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可以断言,“方、圆、中、侧”四大笔法的应用与交融是书法艺术发展的需要,也必将是书法研究的永恒主题。
论真行草书法之一体化
《论文》
论真行草书法之一体化
□ 刘 尧
论文提要:
●真行草书法比较之一体化
●真行草书法临摹之一体化
●真行草书法创作之一体化
●真行草书法风格之一体化
导语:
世间任何事物都有其内在的必然联系和必然规律,书法艺术亦然。《宋史·艺文志》载宋高宗赵构《翰墨志》云:“前人多能正书,而后草书,盖二法不可不兼得”;唐代著名书法家、理论家孙过庭《书谱》云:“真不悟,习草将迷”,“草不兼真,殆于专谨,真不通草,殊非翰札”。余谓之:当人们在书法艺术海洋里,寻觅眼前的浪花时,周边的涟漪依然在荡漾着比邻的浪花,涟漪与浪花原本是一体的……。
一、真行草书法比较之一体化
翻开古今中国书法史,人们会看到这样一些奇异且司空见惯的现象:古人常年以毛笔为书写工具,今人偶尔以毛笔为书写工具;古人对真书、行书、草书进行系统化探索者居多,今人单攻某一书体,得其一点,不及其余者居多;古人真书、行书、草书形成一体化自我风格者居多,今人追摹形似古人某一书体者居多;古人作品形神兼备者居多,今人作品形备神寡者居多;古人自然洒脱,循原理而积大成者居多,今人矫揉做作,迷茫臆造者居多;古人诗书兼工者居多,今人抄录模仿者居多;古人学问深究者居多,今人眼高手底不求甚解者居多。此并无厚古薄今之意,仅是从书法学术的角度分析,古今书法在质感上存在着许多差异。察而究之,书法艺术在历史和现实中,其真书、行书、草书原本是完整的一体化体系,谓之:真书曰立,行书曰走,草书曰跑,写真书得其端庄易识,写行书得其流便实用,写草书得其快捷应急,能立(能真)、能走(能行)、能跑(能草),方能称其为近乎完整的书家。而并非是仅凭己之好恶,喜欢真书而写真书,喜欢行书而写行书,喜欢草书而写草书。故而,古今集大成之书家,对真、行、草书法虽各有侧重,但莫不是一体化的系统研究者和系统创作者。现代人们在继承和创新的双重使命面前,无奈现代化书写工具多了,书法的实用功能少了;工作忙碌和应酬的时间多了,用毛笔写字的时间和机会少了;浮躁和急功近利的因素多了,静以修身养性的耐性的少了;拿来主义的投机意识多了,对书法艺术追本逐末的深入探索少了。些许人以为只要想写、敢写、会写一种书体的毛笔字就可以是书家了,其实不然,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孰优孰劣,已见端倪。我们今天面对书法艺术继承和发展的双重使命,当汲取古人之精华,将真书、行书和草书视为书法艺术一体化的有机整体,融汇贯通,有机契合,尽善其工,力争做完整的书家。
二、真行草书法临摹之一体化
当今学习书法的人们,为了尽快获得书法知识,往往是拿过一本(无论是真行草)字帖来,就准备练成书法家。这对于一般书法爱好者来说无可厚非,但是对于致力于书法艺术事业的书家来说,临摹古今某一名家书法,应当了解其整体书法风格形成的来融去脉和学术渊源。特别是在临摹古人碑帖时,应审慎观察,多数古代拓本碑帖,因刻石和年久残蚀的缘故,原作之真、行、草一体化创作的锋芒大多已被隐迹,极易使今人误入真行草独立成体的假象。若去伪存真,观古今成功书家之全貌,莫不是以真书为基,进而行,再而草。正所谓楷书用草法写,草书用楷法写,楷草之间谓之行书。若将真、行、草书之脉络断然割裂开来,仅仅是单习一种书体,其书法将成为先天不足的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故此,临摹其楷书,当观其行书和草书;临摹其行书,当观其楷书和草书;临摹其草书,亦当观其楷书和行书。只有这样,才能使其书法摹之有据,形神兼得,近逼原作,为日后形成完整的书法创作风格奠定健康的基础。
三、真行草书法创作之一体化
书法创作是在临摹基础上的前进与发挥,其中纳涵了师承关系、个人创意,主体风格三个方面的表现形态。然而,在未将真、行、草书法纳入一体化状态下创作出来的作品,则会显得含浑枝离,牵强做作,缺乏生动感和自然成熟感。只有在真、行、草书一体化状态下创作出来的作品,才能做到技法自然,气韵生动,脉络贯通,品质精雅,既能充分显现其系统的师承路径,又能娴熟而深刻的展示作者的创作思想和风格特征。这是因为,点画形态和笔法技法是书法创作的基本表现形式;点画形态的生成和笔法轨迹的展现,是“真而行,行而草,真草之间谓之行”的一种渊源交流转换过程和一体化交流体系的演变过程。既然真、行、草书法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在书法创作中,就不应该也不可能割断和割裂开来,若是硬要割裂这一完整的体系而只去写一种书体,必然走到生拼硬凑,荡无生气的死胡同里面去。这样做是不会也不可能写出高质量和高品位的书法作品的,更是不可能有广阔发展前景和光明前途的。
四、真行草书法风格之一体化
书法风格的形成,是衡量书法作品艺术价值的重要砝码,只有具有鲜明独特风格的作品才称得上是艺术创作,否则只能称之为书写。点画特征,笔法特征,墨法特征,结体特征,四者是共同构成书法作品风格的基本要素。这些特征所表现出来的规律性、求异性、协调性、法则性和互融性,又是形成规范化书法风格特征的普遍真理,要达到这个目标和要求,就必须要走真、行、草一体化的道路。因为无论真、行、草哪一种书体,要形成具有艺术价值的独特风格,都离不开这些基本要素和基本要求,要充分体现:突出点画形态,而不可点画雷同,状如算子;组合运用笔法技法而不可笔法单一;整体风格浑然天成而不可生拼硬凑。也就是说,一个成功的书家,故然在其真书、行书和草书的用功程度上会各有所侧重和在其具体技法上各有舍取,但在最终形成个人整体书法风格时,则应是万法归宗,将一切所学为己所用,最终形成自家同一风格,同一脉络,同一流派,同一体系的书法意象。而决不应是真书风格象张三,行书风格象李四,草书风格又象王五的书体杂家。譬如,东晋王羲之的真书、行书和草书是王羲之一体化书法的同一风格面目,而称谓王体;唐代颜真卿的真书、行书、草书是颜真卿一体化书法的同一风格面目,而称谓颜体;明代王铎的真书、行书、草书是王铎一体化书法的同一风格面目,而称谓王铎体。故而后人方称他们为书法大师和典范。在历史上这些有代表性的书家身上,无不体现了以书法原理为宗,师古而不拟古,最终形成真、行、草一体化的自我书法风格共性特征。
在书法艺术高潮叠起的今天,中国的书法大军,继承传统,深入探索,奋力创新,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可谓成就斐然。他们中间主攻某一传统书体的有之,博学众家之长的有之,在传统基础上标新立异大胆创新的亦有之,可谓异彩纷呈。然而书法风格的成熟和艺术作品的价值定位,更须要着眼于书法原理的运用和书法风格的一体化进程,使真、行、草书法之创作研究回归一体化的艺术渊源和艺术大自然,乃是书法艺术继承、发展的至高境界和永恒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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