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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言吉 于 2013-6-8 20:07 编辑
保障群众权益、维护公平正义。首先要认识到,维稳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再说单靠截访或者实名制,是不可能彻底解决维护社会稳定这个根本性难题。侵权在先、维稳在后,没有政府部门的“侵权”,哪来人民群众的“维权”。不难想象,倘若群众正当合法权益都得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都得以维护,中国还有多少衣食无忧、幸福安康的人,整天跑到省、市甚至中央上访维权呢?防止群体事件,重在疏而非堵。与其事后维稳,不如事前保障。
舍末逐本,关口前移。维稳的产生出现,原本就是政府工作的不到位,是不作为、乱作为的衍生品。对于人民群众的需求与呼声,各级政府部门不能不闻不问视而不见,应当主动到群众中去听民意解民忧,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加强依法行政,杜绝滥用职权,这是化解官民矛盾的正路。试想如果有健全法治,有说理的通畅管道,何必再走上访维权道路? 执政应回归法治的路径,扭转“以话代法”的局面;地方党政部门领导干部各司其职、认真履职,老百姓也就不用围攻政府找领导了,也不用戴着口罩走上街头“和平散步”了。 如果不是因为遇到了不平等不公正,如果不是投诉无门,有谁会去闲着无事冒着“被精神病”的危险去找死呢?
稳定无需搞定,摆平不显水平。中国老百姓,是勤劳、善良的,是爱好和平的。首先应该清楚,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正当的合法的各项公民权利和权益,是人民内部矛盾不是敌我矛盾,不是对抗性的矛盾是非对抗性的矛盾。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凡属于人民内部的矛盾问题,只能用民主的方法去解决,只能用探讨的方法、和平的方法、合法的方法去解决,而不能用强制的、压服的方法去解决。在一般情况下,人民内部的矛盾不是对抗性的。但是如果处理不当,或者失去警觉、麻痹大意,也可能发生对抗。这种情况,只有我们的敌人梦寐以求、求之不得、幸灾乐祸、喜闻乐见。
祸患常积于忽微、智勇多困于所溺,明者远见于未萌、智者避危于无形。破解难题,重在源头治理、倾听民意。源头治理,意味着从产生矛盾的基层入手,从百姓感受最直接的地方入手,抓小、抓早、抓苗头。比如,随着我国社会转型和发展进程的加快,基层出现了不少因为征地拆迁、环境安全等具体问题产生的矛盾,在城市建设、经济发展过程中坚持“两个不拆”、“两个不碰”:安置补偿方案群众不同意不拆,各类潜在的风险因素不解决不拆;企业落户地老百姓坚决反对不碰,建设生产全过程环评不达标不碰。尽量将工作做到位,将矛盾在萌芽状态通过协商等方式获得解决,得到群众满意和拥护,实现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强拆零发生、危害零容忍。
忧百姓之所忧而忧,乐百姓之所乐而乐。以前维稳之乏,正是因为不明白不了解维稳之结;现在维稳之解,就是得到了获取了维稳之法。群众集体维权的事件的发生,其实就是领导干部的群众意识淡薄和群众情感冷漠。如何有效的彻底解决,唯一的办法就是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以往一贯的作法是把所有事件妖魔化,其实很多老百姓的利益表达是正常的,不应用维稳概念压倒民众的利益诉求。“一对一”做群众工作、为人民服务,真正了解老百姓的心理、诉求和意图,给予心理上的抚慰、政策上的扶助、经济上的援助。在此过程中,政府不宜过于强势,压制的方式只会造成民众与政府情绪上的对立,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把问题复杂化。现实告诉我们破解难题的方法,重在源头治理、倾听民意。抓源头、听民意、解民忧,实现的不仅是和谐,还有党群、干群之间更好的互动和信任,社会向心力和正能量的增加。全国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力之所及智之所能,事简安闲与民同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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