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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老农保对象清理工作的通知 全市老农保参保对象: 根据九江市人社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转发人社部关于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遗留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九人社字【2017】77号及《关于加快新老农保制度衔接工作的通知》九人社字【2017】160号文件的精神:“在2017年底前实现老农保遗留问题清零”。为全面做好我市老农保对象(指原民政局实施的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清理对象:老农保参保对象(不含已享受老农保待遇人员、已办理了转接及退保手续的),名单附后。 二、 办理时间: 2017年12月1日——12月31日止。 三、 办理流程:老农保对象持相关材料到乡(镇、处)人社所办理。 四、 提交材料:身份证、户口簿、老农保参保缴费证、缴费发票(无手续的需填写申明书)、本人信用社存折(卡)。 五、 办理结果:将个人账户资金本息一次性返还。 六、 说 明:对逾期未予以办理退保手续的,将统一视为无主对象予以处理。 请广大群众看到通知后,相互转告! 庐山市农保局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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