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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庐山市男子交通肇事逃逸被终生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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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 09:0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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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庐山市男子交通肇事逃逸被终生禁驾!



对于一名现代人来说,
终!生!禁!驾!
意味着什么吗?
这意味着,
这个人从此再也不能开车!
不能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微信图片_20190502090229.jpg
微信图片_20190502090235.jpg
你是不是觉得终生禁驾离你很遥远?
下面要说的庐山市这名男子,
他就一辈子都不能再开车了!


2018年2月5日23时30分许,张某军驾驶的鲁D9**5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鲁DA**3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行驶至212省道庐山市白鹿镇路段,因车辆故障停放在行车道上。张某军、张某新、周某启三人在修理车辆故障的过程中,周某夏驾驶的赣G0**E1号小型轿车,沿212省道从庐山市区方向往白鹿镇方向行驶,将张某军、周某启撞到,造成张某军当场死亡、周某启受伤以及赣G0**E1号小型轿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周某夏驾驶赣G0**E1号小型轿车驾车逃离现场。


交警通过现场勘查、走访、分析研究认定,周某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七十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九十二条的规定,认定当事人周某夏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认定当事人张某军、周某启在此次事故中不负责任。


庐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周某夏犯交通肇事罪作出判决:


微信图片_20190502090239.jpg
微信图片_20190502090243.jp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给予周某夏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微信图片_20190502090246.jpg
终生禁驾的处罚真的非常严重,
毕竟以后都不能开车出门了。
小伙伴们开车
一定要谨记交规,文明驾驶!
消息来源:庐山市交警


​

警示案例,
唤醒更多的驾驶人
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文章来源于微庐山)


发表于 2019-5-2 09: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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