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尚庐山(原星子网)

查看: 4296|回复: 12
收起左侧

她在路上捡了个纸箱,哪知接下来被人索赔32万

  [复制链接]

902

主题

7843

帖子

1万

星币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8256
发表于 2020-8-14 13:4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西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江苏宜兴一位大妈捡走路上一只纸箱,纸箱主人骑车追回时遇车祸身亡,大妈被追责索赔32万余元,双方数度闹上法庭……

微信图片_20200814133751.png

这是怎么回事?事情发生在2017年9月,史大妈骑电瓶车经过路口时,捡了一个纸箱,史大妈称自己骑电瓶车经过路口时,发现马路中间有个纸箱影响交通,就捡拾起来准备交到派出所。
       微信图片_20200814133748.png       
谁知失主马某为了要回纸箱在追赶史大妈的途中遭遇车祸,不幸死亡,而史大妈当时并不知道发生了悲剧,她表示是被起诉后,才知道失主马某出了车祸。

对于失主马某的交通意外,失主女儿马女士认为,正是史大妈占小便宜偷拿了纸箱才导致父亲出车祸死亡,但大妈还始终不肯认错。
       微信图片_20200814133745.jpg

马女士说,父亲马某的车当时坏了停在路边,将箱子放在边上以示警示,随后父亲回到驾驶室去打电话,看到箱子被史大妈拿走后赶忙去追,并且一直大喊“是我的”,大妈还是拿着纸箱一直往前走……由于父亲急于追赶,没来得及带安全头盔,没有顾及交通安全,导致意外发生。

双方各执一词,闹上了法庭 法院一审判决!
2018年1月,法院一审驳回马女士的诉求,判决史大妈捡纸箱和失主车祸没有因果关系,无需赔偿。 根据宜兴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史大妈的捡拾行为和马某的车祸身亡法律上不构成因果关系,马某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其未能谨慎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才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微信图片_20200814133742.jpg
但在2018年5月,失主女儿马女士不服一审判决结果,上诉至无锡市中院,二审又改判了。 二审改判史大妈的捡拾行为,与失主死亡存在因果,史大妈需赔偿32万余元,法院认为,马某将农药箱放置于路面,并不是史大妈未经核实就带走该货物的正当理由。 对此,史大妈称自己又急又气,条件不好根本无力赔偿,工资、房产全被冻结,于是又上诉至江苏省高院。       微信图片_20200814133738.jpg

日前,江苏省高院维持二审判决结果。       微信图片_20200814133734.png
马女士表示,能不能赔偿跟应不应该赔偿完全是两码事,对方到现在都不承认错了,至今都没有说一声对不起。 究竟是大妈做了好事无需赔偿?还是贪小便宜应该负担一定的责任?网友们众说纷纭。
大部分网友说,史大妈“捡”纸箱和马某出车祸死亡之间确实存在一定关系,理应赔偿。

微信图片_20200814133730.png

也有网友认为,还是一审判得准确,史大妈无需赔偿。
       微信图片_20200814133724.jpg

来源都市现场

发表于 2020-8-14 14:30: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主要是看是不是整体来看还是切割来看 如果分开看 先是放了箱子在路上 后面拿走了箱子 然后发现拿走了 追赶后死亡 主观上只是拿走了箱子 客观上箱子主人死了 主客观不统一 没有故意的情节 应该是按意外处理 如果从整体上看是因为你拿走了箱子才有后面的追赶并且意外死亡 有一定因果关系 按过失处理 我个人认为应该采纳一审的判罚 按意外处理
发表于 2020-8-14 14:45: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千古烟波 发表于 2020-8-14 14:30
主要是看是不是整体来看还是切割来看 如果分开看 先是放了箱子在路上 后面拿走了箱子 然后发现拿走了 追赶 ...

补充一下 我认为死者已经是成年人了应该有危机意识 不论箱子里有什么 都应该冷静处理 如果本案中死者是未成年人 老人家就应当承担责任 当然了老人家随意拿走他人物品 是应该谴责
头像被屏蔽

1517

主题

8616

帖子

2万

星币

禁止访问

积分
23654
发表于 2020-8-15 09:20: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20-8-15 12:13: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倒霉的事扫兴
发表于 2020-8-15 12:21: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意外谁也不知道!!

0

主题

145

帖子

312

星币

小学三年级

Rank: 4

积分
364
发表于 2020-8-15 20:25: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上海
人啊!怎么那么复杂

0

主题

740

帖子

1670

星币

高中三年级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积分
1775
发表于 2020-8-15 21:41: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好惨啊好惨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本站法律顾问:易胜华律师|手机版|小黑屋| 尚庐山(原星子网)

备案报警 赣公网安备 36042702000120号

备案报警

Powered by Discuz! X3.4( 赣ICP备16012230号-1 )

公司名称: 庐山市尚庐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南康镇天湖壹号5号楼C-201至C-206店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