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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残疾人朋友:
2016 年1月1日,我市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情况告知您: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庐山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庐山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
(三)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人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60/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0/月。请您及时向当地乡镇 (街道)提出申请,并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第二代残疾人证、低保证(申请困难生活补贴)和银行卡“一卡通”等,民政部门、残联组织将按照自愿申请、初审、审核、审批的程序尽快为您办理。
祝您及家人生活愉快,万事如意!
庐山市民政局 庐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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