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庐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尹冬平:学习贯彻实施方案要求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9月14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紧紧围绕教育督导“长牙齿”,提出18条针对性改革举措,在推动教育督导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问责机制、督学聘用和管理机制、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举措,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成为我省新时代教育督导工作总的指导和遵循。庐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优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完善教育督导运行机制,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建设优质督导督学队伍,推动庐山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一、在推进教育督导管理体制上求突破,为教育高质量发展聚力进一步依法完善庐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机构设置,合理调整增补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明晰督导机构工作职责,建立部门沟通联商机制,定期召开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会议,统筹谋划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切实推进教育投入落实、重大教育项目实施、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高职高协调发展等工作,形成规范、顺畅、高效、相对独立的督导工作格局,为教育改革发展凝聚强大合力,努力解决庐山市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二、在推进教育督导运行机制上求突破,为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力逐步构建督政、督学、质量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运行体系,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激发学校办学内生动力,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一是开展乡镇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针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工作,结合乡镇教育职责,完善乡镇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定期开展督导,督促乡镇政府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为教育服务。二是开展学校办学绩效考核。庐山市政府出台《庐山市学校绩效考核方案(试行)》(庐府办发〔2020〕31号)文件。市教体局制订《庐山市学校办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庐教体发〔2020〕84号)。引导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三是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进一步加强责任区建设,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化,解决兼职督学因教育督导工作产生的通信、交通、劳务等费用,加强责任督学绩效考核,推动学校自我评价机制建设,提升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效,促进学校内涵发展,规范发展和科学发展,提升办学质量。四是做好义务教育质量评估监测。用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报告,充分发挥监测结果的应用效果,探索建立监测机制,科学、精准、协同发力,提升我市教育教学质量。三、在推进教育督导结果运用上求突破,为教育高质量发展增力规范教育督导程序,严格落实报告、反馈、整改等制度,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施精准跟踪、闭环管理,强化约谈、奖惩、限期整改力度,确保教育督导工作强力有效。把督导结果作为学校资源配置,干部考核、任免、奖惩,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年终绩效发放,学校和教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四、在提升教育督导队伍能力上求突破,为教育高质量发展助力从教体局机关、中小学校、相关部门中择优选聘一批热爱教育、懂教育的督学,着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通过集中培训、学习交流、自我培训等形式,扎实做好分级分层督学专业培训,提升督学队伍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对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督学给予表彰奖励。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正在进行时。下一步,我们将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和使命,认真抓好《实施方案》的落地见效,通过督导体制机制的改革,推动教育督导“长牙齿”、树权威,奋力开创庐山市教育督导新局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