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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1年1月正式实施的《民法典》中,针对“天价彩礼”这一问题,法律明确指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意思其实是指在男女双方进行商量过后,女方不会“漫天要价”,男方也不会“打肿脸充胖子”,双方结合当地的人均彩礼和自身的条件,共同确定彩礼的数额。自从新规出台后,只要符合以下的三种情况,男方可以向女方索要已经支付的彩礼。对于即将结婚又或是有结婚念头的男性而言,这个法规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男方的财产权益,避免了“人财两空”的事情发生。而若是发生了以下的三种情况,女方则是不需要退回彩礼。民法典并没有明确的禁止收取彩礼。但是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法律并未对婚嫁彩礼有明确数字和范围的规定。在实践中,也是根据地方习俗和经济条件来商定的。彩礼性质是附条件的赠与,是男方为达成结婚目的而赠与女方的,因此,无特殊约定,彩礼应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因此,彩礼属于女方婚前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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