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将被封禁处罚
近日,微信安全团队发布《微信个人账号发布违禁品信息及欺诈行为打击公告》,将2021年以来对微信个人账号发布违禁品信息及实施欺诈行为开展的专项治理进行了公示。据公告称,个人账号不得发布、展示、传播的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烟、电子烟、催情迷药、低俗色情、外挂、代孕、个人隐私信息、非法保健品、医疗器械等。
据微信安全中心消息,微信个人账号不得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示例:
已有多人因发布违规信息被处罚
2021年1月至3月,在核实用户投诉证据后,微信团队共计对4362个发布违禁品售卖信息的微信账号进行了梯度处罚;对1570个发布违禁品售卖信息的微信群进行封禁处罚。
除售卖违禁品之外
网络欺诈行为也是重点打击领域
据微信安全中心消息——
2021年1月截至3月,在核实用户投诉提交的证据后,微信安全中心共计对84598个欺诈类恶意账号进行了阶梯式处罚,其中:
刷单兼职网赚类欺诈账号15977个
仿冒客服免费送欺诈账号13419个
投资荐股类欺诈账号12789个
仿冒类欺诈账号12710个
金融诈骗杀猪盘类欺诈账号14473个
其他类欺诈账号15230个
*部分被处理“违规账号”示例 *
下面这些内容朋友圈绝对不能发!
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要随意转发,更不要故意“杜撰改编”,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故意传播、散布谣言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一、杜撰、发布不实信息,扰乱社会秩序
2018年5月24日,深圳网警收到网民举报:一名网友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视频,手持形似穿甲弹的危险物品,扬言要打劫深圳金库,并配文字询问“有没有一起的”。
经查,严某(男,28岁,湖南人)发视频目的为了扮酷,其展示的穿甲弹为朋友的塑料模型工艺品。25日,宝安警方前往西乡对严某进行了教育训诫,并依法对其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处以治安罚款500元。
此前某网友在微博中发帖称 “大理惊现惊天爆炸 ”,并附有一段火灾视频。随后,他还在其微信朋友圈中扩散并配上“原子弹爆炸了,吓死洒家了”等字眼。结果,经大理警方核实,该言论系“造谣”,信息发布者卞某龙被行政拘留五日。
如今,微信朋友圈就像是我们的“日记本”,记录着我们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越来越多的人会在微信朋友圈上分享开心的事、吐槽不爽的事……
来自四川的赵女士和张女士的“互怼”。两人一开始你来我往地在短信上互骂,第二天,赵女士把辱骂张女士的截图发到了自己朋友圈。张女士见对方在朋友圈“挂自己”,生气地把赵女士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赵女士立即删除其朋友圈相关侮辱性言论,并在朋友圈发布道歉函至少保留三天,同时赔偿张女士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法官表示,由于被告所发布的微信在原、被告的微信朋友圈中进行了较大范围内的传播,使该辱骂、侮辱性言论严重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生活、工作,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所以被告赵女士理应向原告张女士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最后,小编提醒大家
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
微博、QQ、贴吧等网络平台也不例外
希望大家知法守法
记住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