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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苗接种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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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9 16:40: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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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种地点:

 

庐山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疾控中心一楼)、各乡镇卫生院。

 

二、接种对象:

 

本阶段疫苗使用授权的年龄段为18—59岁;

 

三、证件材料:

 

1.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便核实年龄和身份信息;

 

2.佩戴口罩进入各接种点做好个人防护;

 

四、接种提示:

 

1.避免空腹、接种前1天避免熬夜、接种前3天内避免喝酒;

 

2.14天内接种过其它疫苗的,等到间隔14天后再接种;

 

3.糖尿病患者,控制空腹血糖在11mmol/L内,并且没有并发症,方可接种;

 

4.高血压患者,控制血压不超过150/95mmHg,身体无其它不适,方可接种;

 

5.感冒、发热及其它治疗期人员,请康复3天后接种;

 

6.问询告知时请如实告知接种医生您的健康状况,便于接种医生判断您是否适合接种;

 

五、特别提醒:(以下情况不建议接种)

 

(1)已知对本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过敏者;或以前接种疫苗出现过敏者。

 

(2)发热、各种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或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 

 

(3)孕妇、哺乳期妇女、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者。

 

(4)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5)近期注射过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1个月以上再接种新冠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六、其它事项提示:

 

1.接种对象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指引,落实疫情防控政策要求。

 

2.接种前请仔细阅读流程,接种完疫苗请将接种凭证交予留观处工作人员,留观30分钟后签字领取。

 

3.接种本疫苗后,受种者应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出现不适,及时告知留观处医护人员。

 

4.接种地为无烟场所,请禁止吸烟。

 

5.接种对象有疑问请向所属乡镇卫生院咨询反馈。

 

来源庐山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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