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人民法院牯岭法庭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为契机,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将学习教育成效转化成为民服务的动力,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近日,牯岭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原告吴某与被告李某、河南江豫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19年1月,河南江豫某公司委托李某与吴某签订了一份《外架工程劳务作业承包》合同,2020年10月吴某承包的外架工程已经完工,进行结算之后,被告李某及公司承诺在2021年春节前后付清,但是至今还拖欠着部分工钱。
在法院立案受理后,法官黄达通过电话联系双方,了解事情的经过并与双方进行友好沟通。2021年4月15日下午,法官黄达组织双方当事人在法庭进行调解,在法庭上通过法官多方面、多角度的耐心劝说,用心地给双方做思想工作,采取以案释法的方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愉快地达成调解,公司的代理人李某表示农民工钱不能拖欠,会尽快筹措资金,承诺于五月中旬前将工钱付清。最终该起纠纷得以顺利化解,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将服务人民群众,实现司法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
牯岭法庭在未来的工作过程中将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作者:胡丰腾
审核:黄达
编辑:郭菲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