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酒类、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方便食品、食糖、水产制品、罐头和糕点等8大类食品266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酒类、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等3大类食品3批次样品不合格,涉及食品添加剂和重金属污染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8大类食品共266批次食品。其中,酒类67批次,合格66批次,不合格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45批次,合格4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4批次,合格43批次,不合格1批次;方便食品28批次,合格28批次;食糖26批次,合格26批次;水产制品21批次,合格20批次,不合格1批次;罐头20批次,合格20批次;糕点15批次,合格15批。食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如下:(一)食品添加剂问题
1、由江西耖耥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在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销售的,标称烟台达亿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猕猴桃酒,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2、由婺源县中益万家超市七里亭店销售的,标称福建旺家喜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旺家喜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由安义县大世界百货香榭大道店销售的,标称湖南鱼山鱼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毛毛鱼(香辣味),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
防腐剂是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加入食品以延迟微生物生长或化学变化引起的腐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表A.1中列出的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防腐剂使用不当会有一定副效应,长期过量摄入可能会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一定损害。
猕猴桃酒中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严格控制各防腐剂的使用。
二、乙基麦芽酚
乙基麦芽酚是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合成香料,是一种有芬芳香气的白色晶状粉末。因其能使食品中原有香味得到调和、改良和提升,常被作为增香剂。长期过量摄入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表 B.1 列出的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食品名单中包括了植物油脂。
三、镉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肾脏和肝脏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
水产制品中镉检测值超标,可能是水产养殖过程中受环境中镉元素的污染所致。源自九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