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暑期
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的通告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减负工作,市教体局决定,即日起停止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暑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立即遵照执行。
一、立即停止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暑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
二、严禁各类机构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三、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做到令行禁止,在停止学科类暑期班办学的同时做好向参培学生和家长的解释说明工作,妥善处理培训费退还等事宜。
四、市教体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日常督查,通过多种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线索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查处。对不听劝阻暑期违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的机构,证照齐全的将给予停止招生、停止办学、年检等次不合格、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证照不全或无证办学的将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采取联合执法等手段和措施,予以坚决取缔。举报电话:0792—2661836
五、全市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微信班级群等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暑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根据学校要求和自身实际安排好学习和娱乐时间。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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