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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庐山市城东四期棚改安置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庐发改审批字【2021】44、12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专项资金和市财政资金(或政府融资),招标人为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项目地址:庐山市南康大道东延北侧桃园大道东侧(城东一期西边)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本标段概况:项目用地面积20756.04平方米(31.13亩),总建筑面积54672.87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823.28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41677.46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393.57平方米,不计容面积10778.56平方米。共建住房5栋302套(棚改安置房),房屋结构为框架11-18层,另外配套市政道路约250米。 项目总投资:约18500万元,本标段建安、设计、场地平整、总承包其他费等费用招标金额为 15725.59 万元(双方以实际财审结算金额为准)。 4、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庐山市城东四期棚改安置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具体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如下: (1)设计工作内容: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含绿色建筑)和园林、结构、建筑(含绿色建筑)、给排水、暖通、强电、弱电、消防、人防、节能、智能化、电梯、园林景观、道路及配套设施】及施工至竣工全过程任何与设计技术服务的所有相关工作。(供电、自来水、天然气和通信等专业分包,根据地方建设模式由发包人进行专业分包) (2)采购工作内容:工程设备及与建安施工相关工艺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 (3)施工工作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包括结构、建筑、给排水、暖通、强电、弱电、消防、人防、节能、智能化、电梯、园林景观、道路及配套设施等)、调试、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供电、自来水、天然气和通信等专业分包,根据地方建设模式由发包人进行专业分包) (4)除上述内容外,还有其他未列出,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系统相关工作内容。 (5)设计补偿:投标人须承担所有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补偿。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工期:18个月(施工图设计工期1个月,棚改安置房工程施工工期15个月,配套工程施工工期2个月,)。 棚改安置房工程计划开工时间:2021 年10 月, 棚改安置房工程计划竣工时间:2023 年01 月, 配套工程计划开工时间:2023 年01 月, 配套工程计划竣工时间:2023 年03 月。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提供)。 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证。 5、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证,持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委托代理人应由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担任,拟派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 (1)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2)负责设计的各专业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书【其中,建筑专业负责人需持有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结构专业负责人需持有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证,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需持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证,暖通专业负责人需持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证,电气专业负责人需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 (3)负责施工的项目七大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持有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电子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针对项目配套人员相关证书有规定的按其文件执行,投标时须提供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针对项目配套人员管理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业绩要求: 自公告之日起近60个月内,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单项合同额1.2亿元以上或建筑面积不小于4.3万m2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许可证、经过图审的施工图纸、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任意二种证明材料的原件。) 8、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需提供自开标当月前六个月以上本企业参加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 9、省外进赣的施工企业应按照《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和赣建审批【2020】4号文规定办理进赣手续,开标时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企业进赣信息及拟派人员进赣信息”查询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无效;外埠来赣设计单位应根据《赣建科设[2019]44号》文规定,在江西省“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提供查询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10、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删除的除外),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联合体双方均提供)。 11、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且在九江市范围内其投标资格未处于限制期限内;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的财审报告。 12、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多于两家; (2)联合体必须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 (3)联合体牵头人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5)联合体需提供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单位签字盖章)。 (6)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五、其他要求 1、施工企业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打卡管理规定,中标单位注册建造师、设计师、八大员、技术负责人不得擅自变更且上述主要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工作时间每月不得少于26天。 2、因受新冠疫情疫情影响,工程开标时各投标单位委托人必须按照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出示赣通码,自觉佩戴好口罩,凭《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现场接受体温测量排队签到进入会场,开标日疫情如有加重,开标时间顺延(随时关注网站)。 六、报名须知 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后审,电子化开评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自 2021 年08月22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各潜在投标人凭本企业CA证书(电子锁)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文件等资料。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庐山市政府网上发布。
来源:庐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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