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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21年度社保补贴的通告
经研究决定,2021年度社保补贴从10月8日开始申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规定 1、原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及在劳动部门备案的计划内临时工中“4050”(法定退休年龄内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及个人自主创业并进行就业登记且个人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离校一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城市居民低保,重度残疾人,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 2、已享受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下岗人员不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3、社保补贴按属地管理原则,异地参保的下岗人员不享受本市补贴。 4、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得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5、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其社保补贴年限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6、申请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灵活就业证明、社保缴费收据原件,并提供本人社保卡帐号复印件。 二、申请办理地点 庐山市政务中心社会事务区(人社)就业创业窗口。 三、申请时间 申请登记时间从2021年10月8日至11月12日止,逾期概不受理。 四、咨询电话 0792-2557891 庐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二0二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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