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庐山生态环境局顺利办结蛟塘镇原非法炼铝厂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案件,经过立案调查、案件移送、应急处置、三轮磋商多个环节,成功完成磋商并达成协议,对非法炼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完成现场清理、转运、处置、修复工作,至此,该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工作历经三年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有效实现“损害者赔偿”、“污染者担责”,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
2019年3月,庐山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查获蛟塘镇原非法炼铝厂使用落后工艺违法炼铝,现场检查发现该加工点存在违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经调查取证后,庐山生态环境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关规定,依法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调查、评估和索赔工作。在九江市生态环境局的全力指导和协调下,2020年6月-2021年7月,市县两级生态环境局、公安局、检察院共同与生态损害赔偿方开展三轮磋商,厘清了案件损害事实、赔偿依据理由、赔偿责任及履行方式等,最终达成由赔偿业务人全权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蛟塘镇原非法炼铝厂铝灰渣开展现场清理及修复工作,并承担本案中环境损害应急处置费用、鉴定评估及其他与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相关的支出。同时,确定由庐山生态环境局、庐山市公安局蛟塘派出所和蛟塘镇政府对清理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处置过程中做好相关安全及环境保护措施,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2021年8月28日,第三方公司启动现场清理及修复,经18天共清理、转运、处置铝灰渣900.4吨。所有铝灰渣全部打包清理干净、机器设备全部拆除清离、厂棚拆除到位,现场内外环境打扫干净,基本上已恢复原貌,彻底消除了环境污染隐患。
庐山生态环境局通过近年来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积极探索实践,在生态损害赔偿修复监督和管理层面的许多薄弱环节上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显著改变和提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开展数量、赔偿金额及机制建设都在九江市各县(市、区)中处于领先地位,对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走向常态化运转具有积极意义。
(供稿:庐山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