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困难群众提供有质量有温度的检察服务,庐山市检察院充分履行民事检察职能,依法办理了一起追索劳务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件,支持农民工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0年9月至12月期间,熊某受雇于程某承包的装修工程项目,从事木工工作,至2020年12月底熊某被程某拖欠工资一万余元,经多次催要均无功而返。经向相关部门反映,因工资结算手续不全、证据不足被劝回。无奈之下,熊某抱着试一试的心理向该院申请支持起诉。该院接到申请后,启动弱势群体维权绿色通道,对该案进行了快速受理和审查,指导、协助熊某调取关键证据材料,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在熊某向庐山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同时,该院依法向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诉书。庭审中,承办检察官以支持起诉人身份出席法庭,依法支持熊某追索劳动报酬的诉讼请求。庭后,在检察官和法官的释法说理和沟通协调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程某同意一次性向熊某全额支付拖欠的工资及交通费。
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为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新的司法救济路径。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积极与法院沟通协调,搭建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绿色通道,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弱势群体撑腰,用心当好农民工的“护薪人”。
检察官说法:
一、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对象和范围是什么?
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工作是检察机关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依据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支持受损害的弱势群体向人民法院起诉。
关于弱势群体的范围,可以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2.在养老院、孤儿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
3.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
4.无力支付法律咨询费用的;
5.在城镇务工的农民工;
6.其他确需给予法律支持与帮助的人员。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案件范围可以包括以下几类案件:
1.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金、人身损害赔偿金等提起民事诉讼的;
2.因追索抚养费、赡养费、养老金、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提起民事诉讼的;
3.因购买、使用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造成损害而请求赔偿提起民事诉讼的;
4.因预收消费款纠纷由消费者提起民事诉讼的;
5.其他确有必要支持起诉的情形。
二、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方式有哪些?
1.法律支持。检察机关在办理具体案件中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撰写诉讼文书等。
2.证据支持。指导当事人收集证据的方式方法,从而补强当事人收集证据的能力;在必要的情況下,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的证据可申请由检察机关进行收集。
3.诉讼支持。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书,作为当事人起诉的支持;请求减免诉讼费、申请法律援助律师等形式给予支持和帮助。
三、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1.向检察机关提交支持起诉申请书。
2.准备起诉状、身份证明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源自庐山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