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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31 22: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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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冬季秸秆禁烧工作,减少环境污染,增强广大群众防火意识,12月24日,蛟塘镇新宁村组织志愿者开展防火知识宣传。
新宁村志愿者通过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的方式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和群众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和深入,群众对如何处理秸秆有了一定程度的认识,并表示将坚决杜绝以往焚烧秸秆的错误做法。
新宁村将不断加大秸秆禁烧政策宣传和网格员巡逻力度,积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隐患的地方,做到防患于未“燃”,确保不烧一处火,不冒一处烟。
给全镇广大农民朋友的告知书
全镇广大农民朋友:
为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此,向全镇广大农民朋友告知以下事项:
1.禁止任何在蛟塘镇行政区域内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行为。
2.焚烧秸秆严重违法。对违反规定焚烧秸秆、垃圾、树枝树叶、杂草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给予处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非法焚烧秸秆的行为,责令停止;情节严重的,处1000—3000元罚款。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拒不接受或严重阻碍秸秆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从快、从重处罚。
4.焚烧秸秆危害大。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易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空气能见度下降,引发交通事故。破坏土壤结构,造成耕地质量下降。
5.利用秸秆好处多。切碎还田,腐熟还田,作饲料、基料、燃料棒,循环使用。
农民朋友们,请让我们共同携手预防森林火灾发生,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美丽蛟塘,造福子孙后代。
原自今日聚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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